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该显示装置是具备有显示区域由表示第1发光波长范围之第1画素群所构成的第1显示区域;和由表示与上述第1发光波长范围不同之第2发光波长范围之第2画素群所构成的第2显示区域。
申请公布号 TWI285063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8.01
申请号 TW094122169 申请日期 2005.06.30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田正
分类号 H05B33/12(2006.01);G09G3/30(2006.01) 主分类号 H05B33/1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备有显示区域,该显 示区域具有: 第1显示区域,由表示第1发光波长范围之第1画素群 所构成, 第2显示区域,由表示与上述第1发光波长范围不同 之第2发光波长范围之第2画素群所构成。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多数种色光之画素所构 成,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可显示1种色光之画素所构 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包含有可发出特定色光之第1 次画素,和可发出与上述第1次画素所发出之色光 不同之色光之第2次画素的画素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有可发出特定色光之1种 次画素的画素所构成。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全彩之画素所构成,上 述第2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单色之画素所构成。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可 发光绿色之次画素和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的画素 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由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 可发光绿色之次画素和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中所 选择出之2种以下之次画素的画素所构成。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次画素各个是由相同大小所构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次画素是由长方形所构成,另外上述画素是由 包含多数上述长方形之次画素的正方形所构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次画素各个是由相同大小所构成。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次画素是由长方形所构成,另外上述画素是由 包含多数上述长方形之次画素的正方形所构成。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备有显示区域,该显 示区域具有: 第1显示区域,由表示第1发光波长范围,且具备多数 由多数功能层形成之叠层体所构成之第1画素的第 1画素群而构成; 第2显示区域,由表示与上述第1发光波长范围不同 之第2发光波长范围,且具备多数由与上述第1画素 叠层构造不同之多数功能层形成之叠层体所构成 之第2画素的第2画素群而构成。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多数种颜色光的第1画 素所构成,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可显示1种色光的第2 画素所构成。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至少包含有可发出特定色光之 第1次画素,和可发光与上述第1次画素所发出之色 光不同之色光的第2次画素的第1画素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出特定色光之1种次 画素的第2画素所构成。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全彩之第1画素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可显示单色之第2画素所构成 。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可 发光绿色之次画素和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的第1画 素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由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 可发光绿色之次画素和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中所 选择出之2种以下之次画素的第2画素所构成。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上述第1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之第 1画素所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且 不包含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的第2画素所构成, 作为上述第1画素之功能层,是具备含有氟化锂之 阴极层、阳极层和被形成于上述阴极层及阳极层 之间的有机EL层, 作为上述第2画素之功能层,是具备不含氟化锂之 阴极层、阳极层和被形成于上述阴极层及上述阳 极层之间的有机EL层。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上述 第1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可发光 绿色之次画素和可发光蓝色之次画素的第1画素所 构成, 上述第2画素群是由包含可发光红色之次画素的第 2画素所构成, 作为上述第1画素之功能层,是具备含有氟化锂之 阴极层、阳极层和被形成于上述阴极层及阳极层 之间的有机EL层, 作为上述第2画素之功能层,是具备不含氟化锂之 阴极层、阳极层和被形成于上述阴层极及上述阳 极层之间的有机EL层。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构成上述第1画素之功能层的阴极层是具有氟化锂 、钙和铝之复合构造。 构成上述第2画素之功能层之阴极层是具有钙和铝 之复合构造。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记载之显示装置,其中, 构成上述第1画素之功能层的阴极层是具有氟化锂 、钙和铝之复合构造。 构成上述第2画素之功能层之阴极层是具有钙和铝 之复合构造。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是本发明之实施形态所涉及之有机EL装置之 电路图。 第2图是第1图所示之有机EL装置的平面构造。 第3图是第1显示区域所涉及之画素的平面构成图 。 第4图是第2显示区域所涉及之画素的平面构成图 。 第5图是表示第1显示区域之截面构成的图。 第6图是表示第2显示区域之截面构成的图。 第7图针对实施例1中之亮度随时间经过的变化,和 比较例中之亮度随时间经过的变化所表示之曲线 图。 第8图是说明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的图式。 第9图是说明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的图式。 第10图是说明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的图式 。 第11图是说明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的图式 。 第12图是说明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的图式 。 第13图是针对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有 关第1显示区域之图式。 第14图是针对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有 关第2显示区域之图式。 第15图是针对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有 关第1显示区域之图式。 第16图是针对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有 关第2显示区域之图式。 第17图是本发明之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喷头之平面 构成图。 第18图是本发明之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喷墨装置之 平面构成图。 第19图是表示构成装载于电子机器之显示部的基 板之一例的平面图。 第20图是表示构成第19图所示之显示部之基板之截 面构成的截面图。 第21图是针对第19图所示之显示部,表示显示区域 之构成的平面图。 第22图是表示电子机器之一例的平面图。 第23图是表示构成装载于电子机器之显示部之基 板的一变形例的平面图。 第24图是表示电子机器之一例的平面图。 第25图是表示本发明之第2实施形态所涉及之第1显 示区域之截面构成的图式。 第26图是表示本发明之第2实施形态所涉及之第2显 示区域之截面构成的图式。 第27图是针对实施例2中之亮度随时间经过的变化, 和比较例中亮度随时间经过的变化所表示之曲线 图。 第28图是表示第2显示区域中,因有无氟化锂层而产 生亮度随时间经过变化不同的曲线图。 第29图是针对第2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 有关第1显示区域之图式。 第30图是针对第2实施形态所涉及之制造方法,说明 有关第2显示区域之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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