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紫外光或蓝光放电发光灯管的发光组件的亮度改善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紫外光或蓝光放电发光灯管的发光组件的亮度改善结构,尤其是指一种可以使具有紫外光或蓝光放电发光灯管光源,如荧光灯的发光组件达到提升照明亮度的发光组件亮度改善结构。其是包括一在其一侧面涂布有覆盖层且可产生紫外光或蓝光的发光体,以及一设在所述的发光体外围且在相对于所述的发光体涂布有覆盖层的另一侧也涂布有主要可见光层的外罩体,凭借所述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紫外光或蓝光使直接激发所述的外罩体的主要可见光层以产生可视光或白光(混合的可视光),而所述的发光体异于所述的外罩体一侧的覆盖层则是用来阻挡所述的紫外光对人体的伤害,同时激发出可视光来提高所述的发光组件的亮度。
申请公布号 CN2929954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8.01
申请号 CN200620124680.9 申请日期 2006.07.12
申请人 芈振伟 发明人 芈镇伟
分类号 H01J61/30(2006.01);H01J61/35(2006.01) 主分类号 H01J61/3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孙皓晨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紫外光或蓝光放电发光灯管的发光组件的亮度改善结构,其特征在于:其是包括有:一发光体,所述的发光体是由一可产生紫外光或蓝光的条型管体所构成,所述的发光体的上方周面处并设有一覆盖层;以及一外罩体,所述的外罩体除了是由围绕在所述的条型发光体外围的条型管体所构成外,其相对于所述的发光体所设覆盖层的下方内周面处是设有一主要可见光层,所述的主要可见光层的面积是显著大于所述的发光体的投影面积,另所述的主要可见光层与所述的设有覆盖层的发光体间是具有一适当距离,所述的距离是足以令所述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紫外光或蓝光充分照射在所述的主要可见光层上以产生可见光并使所述的可见光不会被所述的覆盖层所遮蔽。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