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段木(竹)状之杯体结构,系包含有: 一杯体,该杯体之周面设成主干之形状,杯体由上 端面向下镂空形成一容设空间; 一具三方向之把手,于三方向分别形成第一方向之 底部杆体,该底部杆体与杯体底部相连结,把手近 顶部处延伸出第二方向之一副支干,该副支干固接 至杯体近顶部之周面,把手第三方向朝顶部延伸, 并向外开始偏斜弯折形成弯折段,弯折段顶部形成 吸口,把手内部并制成中空管,该中空管之底部并 与杯体容设空间之底处相连通,中空管之顶部连通 吸口,而把手周面设有倾斜之气孔,气孔贯通至中 空管内。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之容设空间,可提供容设笔具, 使其杯体结构形成一笔筒。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结构之材质为陶土,使其杯体 结构为陶制品。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主干得设成段木状主干杯体。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结构把手得设成段木状主支干 。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结构把手副支干得设成段木状 副支干。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主干得设成竹状主干杯体。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结构把手得设成竹状主支干。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段木(竹)状之杯 体结构,其中该杯体结构把手副支干得设成竹状副 支干。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正面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剖面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实施成啜饮杯 示意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实施成茶海示 意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侧视图。 第六a图:系本创作第六图之局部剖面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实施成吸饮杯 示意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其一较佳实施例之实施成笔筒示 意图。 第九图: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正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