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卷线机构之笔记型电脑,包括: 一笔记型电脑本体; 多个卷线机构,设于该笔记型电脑本体之端角处的 内部,该卷线机构包括: 一卷线元件; 一传输线,卷绕于该卷线元件上,且该传输线的其 中一端穿过该卷线元件而与笔记型电脑本体中的 一连接埠连接;及 一连接头,连接于该传输线的另外一端。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卷线机构更包括一弹性元件,当 传输线施加一第一力矩于该卷线元件时,该弹性元 件会施加与该第一力矩相反方向的一第二力矩于 卷线元件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弹性元件为一涡旋弹簧。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些连接头皆为USB连接头。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些连接头皆为迷你USB连接头。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在该些连接头中,具有一USB连接头 与一迷你USB连接头。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笔记型电脑本体具有多个凹槽, 该些凹槽与该些连接头彼此相对应,当使用者未拉 出该些连接头时,该些连接头是收纳于该些凹槽内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卷线机构之笔 记型电脑,其中该些卷线机构共用同一支撑轴。 图式简单说明: 图1所绘示为习知之笔记型电脑。 图2所绘示为第一实施例之一笔记型电脑。 图3所绘示为第一实施例之一卷线机构。 图4所绘示为第一实施例之一弹性元件。 图5所绘示为第二实施例之笔记型电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