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铝或铝合金导电材料层之机械化学抛光方法及用于该方法之磨料
摘要 一种使用于微电子半导体工业中之铝或铝合金导电材料层之机械化学抛光方法,其中该铝或铝合金层系使用包含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结之个体化胶态氧化矽颗粒之硷性水性悬浮液、氢氧化四烷基铵及氧化剂之磨蚀性组成物磨蚀。
申请公布号 TWI283703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7.11
申请号 TW089102587 申请日期 2000.02.16
申请人 AZ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雅基诺埃里克;勒图尔纳帕斯卡;里瓦隆莫里斯
分类号 C09K3/14(2006.01);C09G1/00(2006.01) 主分类号 C09K3/1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使用于微电子半导体工业中之铝或铝合金 导电材料层之机械化学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铝 或铝合金层系使用包含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结 之个体化胶态氧化矽颗粒之硷性水性悬浮液、氢 氧化四烷基铵及氧化剂之磨蚀性组成物磨蚀;该未 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结之个体化胶态氧化矽颗粒 之硷性水性悬浮液之pH系自10.5至11;该组成物之胶 态氧化矽磨蚀性颗粒之平均直径包含在35毫微米 及50毫微米之间;该组成物之磨蚀性颗粒之重量浓 度包含在25及35%之间;且该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 结之个体化胶态氧化矽颗粒之安定剂系为氢氧化 四甲基铵、氢氧化四乙基铵或氢氧化四丙基铵。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氢氧化四 烷基铵之量相对于起始氧化矽包含在0.1重量百分 比及1重量百分比之间。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氢氧化四 烷基铵之量相对于起始氧化矽大约为0.4重量百分 比。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剂系 选自氯酸盐、过氯酸盐、亚氯酸盐、碘酸盐、硝 酸盐、硫酸盐、过硫酸盐、过氧化物、臭氧化水 及过氧化氢。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剂系 为过氧化氢。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经稀释至30% 之过氧化氢在该磨蚀性组成物中之量相对于全体 之该磨蚀性组成物包含在0.5及10体积百分比之间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或6项之方法,其中,经稀释至 30%之过氧化氢在该磨蚀性组成物中之量相对于全 体之该磨蚀性组成物大约为7.5体积百分比。 8.一种用于机械化学抛光使用于微电子半导体工 业中之铝或铝合金导电材料之磨料,其特征在于其 包括含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结之个体化胶态氧 化矽颗粒之硷性水性悬浮液、氢氧化四烷基铵及 氧化剂之磨蚀性组成物;该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 结之个体化胶态氧化矽颗粒之硷性水性悬浮液之 pH系自10.5至11;该组成物之胶态氧化矽磨蚀性颗粒 之平均直径包含在35毫微米及50毫微米之间;该组 成物之磨蚀性颗粒之重量浓度包含在25及35%之间; 且该未经由矽氧烷键彼此键结之个体化胶态氧化 矽颗粒之安定剂系为氢氧化四甲基铵、氢氧化四 乙基铵或氢氧化四丙基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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