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水晶内雕灵位牌、儿童手脚画、结婚纪念照的制作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雕刻产品制作方法,特别涉及一种水晶内雕产品的制作方法。制作方法如下:采用三维摄像机或扫描仪,选取图像;将图像输入电脑,对图象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图像输入激光内雕机,激光内雕机在21~26℃余热10分钟,调节光波532纳米;将水晶坯体置于操作台上,开启激光内雕机,进行雕刻;将雕刻后的水晶坯体取下,进行装饰件粘接。本发明方法简单,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要求制作个性化的水晶内雕,内雕图案具有立体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99476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7.11 |
申请号 |
CN200610135070.3 |
申请日期 |
2006.12.27 |
申请人 |
吴湘源 |
发明人 |
吴湘源 |
分类号 |
B44C5/00(2006.01);B44C3/06(2006.01);B44C3/12(2006.01);B44C1/22(2006.01);B44B1/00(2006.01);B44B3/00(2006.01);B23K26/36(2006.01) |
主分类号 |
B44C5/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沈阳杰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贤明 |
主权项 |
1、一种水晶内雕灵位牌、儿童手脚画、结婚纪念照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制作方法如下:1)选取图像;2)将图像输入电脑,对图象进行处理;3)将处理后的图像输入激光内雕机,激光内雕机在21~26℃余热10分钟,调节光波532纳米;4)将水晶坯体置于操作台上,开启激光内雕机,进行雕刻;5)将雕刻后的水晶坯体取下,进行装饰件粘接。 |
地址 |
110000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276-6-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