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低压汞汽放电灯
摘要 低压汞汽放电灯操作在第一操作模式(“正常模式”)和第二操作模式(“紧急操作”)下。该放电灯包括:密封配置有水银和惰性气体的填充物的放电空间(13)的放电容器(10)。放电容器包括电极(5;6),用于在放电灯运行在第一操作模式时维持放电空间中的放电。根据本发明,至少一个电极工作在DC或AC电源下,用于在电极上形成放电电流(D<SUB>1</SUB>;D<SUB>2</SUB>),同时放电灯运行在第二操作模式。优选地,两个电极在DC或AC电源下运行,优选为在电池下运行,同时放电灯运行在第二操作模式。根据本发明操作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具有相对长的寿命。
申请公布号 CN19980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7.11
申请号 CN200580004030.9 申请日期 2005.01.19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L·R·C·沃曼斯
分类号 H01J61/72(2006.01);H01J61/92(2006.01) 主分类号 H01J61/72(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龚海军;陈景峻
主权项 1、在第一操作模式和第二操作模式下可操作的低压汞汽放电灯,该放电灯包括:以气密的方式封入的放电容器(10),其放电空间(13)配置有水银和惰性气体的填充物,放电容器(10)包括配置在放电空间(13)中的电极(5;6),用于维持当该放电灯运行在第一操作模式时放电空间(13)中的放电,在DC或AC电源下操作的至少一个电极(5;6),用于形成当该放电灯运行在第二操作模式时经过电极(5;6)的放电电流。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