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录制多媒体影音节目的电视系统
摘要 一种可录制多媒体影音节目的电视系统,包含有:第一电视装置,接收电视影音信号并呈现对应的影音节目;第二电视装置,具有可携式特性并内建储存单元,与第一电视装置电性连接,接收一启动录制信号,以同步录制影音节目于储存单元中,其中于第二电视装置与第一电视装置分离时,使用者是透过第二电视装置观看影音节目,通过以提升电视装置的使用便利性。
申请公布号 CN199282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7.04
申请号 CN200510135274.2 申请日期 2005.12.29
申请人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有权;谢忆欣
分类号 H04N5/44(2006.01);H04N5/66(2006.01);H04N5/76(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44(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梁挥;徐金国
主权项 1.一种可录制多媒体影音节目的电视系统,包含有:一第一电视装置,接收一电视影音信号并呈现一影音节目;及一第二电视装置,具有可携式特性并内建一储存单元,与该第一电视装置电性连接,接收一启动录制信号,以同步录制该影音节目于该储存单元中;其中于该第二电视装置与该第一电视装置分离时,使用者透过该第二电视装置观看该影音节目。
地址 中国台湾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