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晶电视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晶电视机,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电源开关与支架之间的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要求这一技术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液晶电视机包括设置在机壳上的电源开关、以及连接机身与底座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支架上开有可露出电源开关的透孔。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结构,从而扩大了支架与电源开关之间的距离,符合了安全距离的要求,即电源开关的焊点离支架的绝对距离大于了6mm。因此,本实用新型既满足了造型方面的要求,又满足了电源开关与支架间的安全要求,同时也保证了支架的强度以及模具加工的方便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91973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7.04 |
申请号 |
CN200620086589.2 |
申请日期 |
2006.06.30 |
申请人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建春 |
分类号 |
H04N5/63(2006.01);H04N5/6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63(2006.01)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培媛 |
主权项 |
权利要求书1、一种液晶电视机,其包括设置在机壳上的电源开关、以及连接机身与底座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支架上开有可露出电源开关的透孔。 |
地址 |
26607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