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小的表面至之分子量梯度之聚酯聚合物颗粒
摘要 本发明现提供一种具有一It.V.、一表面及一的聚酯聚合物颗粒,其中颗粒表面处之It.V.比颗粒处之It.V.高出不及0.25 dL/g。聚酯聚合物颗粒适当结晶以避免当乾燥时颗粒彼此黏结,且其适当含有少于10 ppm之乙醛。一聚酯容器,较佳地为一预成型坯或饮料瓶,可藉由馈给具有至少0.70 dL/g之It.V.的结晶聚酯颗粒至一挤压区域,在该挤压区域中熔融该等颗粒以形成一熔化之聚酯聚合物组合物,及自经挤压之熔化聚酯聚合物形成一薄片或一模制部件而制作,其中该等聚酯颗粒之至少一部分在其表面处具有一与其处之It.V.相差不超过0.25 dL/g之It.V.,且该等颗粒未经固态聚合。此等聚酯组合物具有适合用于容器之It.V.,而其相比于现有之聚酯在熔融处理期间将损失更少之It.V.。
申请公布号 TWI2827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21
申请号 TW094106737 申请日期 2005.03.07
申请人 伊士曼化学公司 发明人 弗瑞德 雷斯利 寇杭;麦可 保罗 爱卡特;玛利 特瑞司 杰尼根;史帝芬 温侯德
分类号 C08G63/183(2006.01);C08J3/12(2006.01);B29C49/64(2006.01);B29D24/00(2006.01) 主分类号 C08G63/183(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聚酯聚合物颗粒,其包含一聚酯聚合物,其包 含: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对苯二甲酸衍生物、-2,6-二羧酸、-2,6-二羧酸 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其中 该颗粒具有藉由熔融相聚合获得之至少0.70 dL/g之 It.V.,且该颗粒之表面处之It.V.比该颗粒之中央处 之It.V.高出不及0.25 dL/g,其中该颗粒未曾进行固态 聚合,或者,若曾进行固态聚合,该颗粒系已再熔化 及固化成颗粒,以产生该固有黏度梯度。 2.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具有至少0.74 dL/g之 It.V.。 3.如请求项2之颗粒,其中该颗粒具有至少0.77 dL/g之 It.V.。 4.如请求项2之颗粒,其中该颗粒之表面处之It.V.比 该颗粒之中央处之It.V.高出不及0.2 dL/g。 5.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之表面处之It.V.比 该颗粒之中央处之It.V.高出不及0.15 dL/g。 6.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具有至少25%之结晶 度。 7.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含有小于10 ppm之乙 醛。 8.一种聚酯颗粒,其每100个颗粒具有至少1.0公克之 数目平均重量,其中每一颗粒系如请求项1之聚酯 颗粒。 9.如请求项1之聚酯颗粒,其中该聚酯颗粒为纯聚酯 聚合物。 10.如请求项1之聚酯颗粒,其中该聚酯聚合物至少 含有: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2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2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聚羧 酸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 11.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之表面处之It.V.与 该颗粒之中央处之It.V.相差不超过0.10 dL/g。 12.如请求项11之颗粒,其中该颗粒之表面处之It.V. 与该颗粒之中央处之It.V.相差不超过0.20 dL/g。 13.如请求项11之颗粒,其中该聚酯聚合物至少含有: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6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6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 14.如请求项13之颗粒,其中该颗粒具有至少25%之结 晶度。 15.如请求项1之颗粒,其包含具有至少1立方公尺之 体积的该等整合颗粒。 16.如请求项15之颗粒,其中该等整合颗粒之该表面 之It.V.与该等颗粒之该中央之It.V.之间的该等差异 的该It.V.平均値不大于0.20 dL/g。 17.如请求项16之颗粒,其中该等差异的该It.V.平均 値不大于0.10 dL/g。 18.一种吹塑容器,其系得自如请求项1至17中任一项 之聚酯聚合物颗粒。 19.一种饮料瓶,其系得自如请求项1之聚酯聚合物 颗粒。 20.一种聚酯颗粒,其具有至少25%之结晶度及藉由熔 融相聚合获得之至少0.70 dL/g之It.V.,该颗粒具有一 在其表面处之It.V.及一在其中央处之It.V.,其中该 颗粒之表面处之It.V.比该颗粒之中央处之It.V.高出 不及0.25 dL/g,其中该颗粒未曾进行固态聚合,或者, 若曾进行固态聚合,该颗粒系已再熔化及固化成颗 粒,以产生该固有黏度梯度。 21.如请求项20之颗粒,其中该聚酯聚合物含有: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残基计。 22.如请求项21之聚酯颗粒,其中该结晶度为至少35%, 且该颗粒之It.V.为至少0.74 dL/g。 23.如请求项21之聚酯颗粒,其中该颗粒在其表面处 与其中央处之It.V.之间的差异为0.15 dL/g或更小。 24.如请求项23之聚酯颗粒,其中该差异为0.05 dL/g或 更小。 25.一种吹塑容器,其系得自如请求项1之聚酯颗粒, 该等聚酯颗粒具有至少35%之结晶度,及至少0.77 dL/g 之It.V.,所获得之该吹塑容器未经由固态聚合而增 加该等颗粒之分子量。 26.一种自一聚酯聚合物制作一容器之方法,其包含 :将具有至少15%之结晶度及至少0.70 dL/g之It.V.的聚 酯颗粒馈至挤压区域,在该挤压区域中熔融该等颗 粒以形成熔化之聚酯聚合物组合物,且自经挤压之 熔化的聚酯聚合物形成一薄片或一模制部件,其中 馈至该挤压区域之该等聚酯颗粒在其表面处具有 比其中央处之It.V.高出不及0.25 dL/g之It.V.,且该颗 粒未曾进行固态聚合,或者,若曾进行固态聚合,该 颗粒系已再熔化及固化成颗粒,以产生该固有黏度 梯度。 27.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中该等颗粒之该表面处之 It.V.比该等颗粒之该中央处之It.V.高出不及0.20 dL/g 。 28.如请求项27之方法,其中该等颗粒在其表面处与 其中央处之It.V.之间的差异为0.10 dL/g或更小。 29.如请求项28之方法,其中该差异为0.05 dL/g或更小 。 30.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中该模制部件为一容器预 成型坯。 31.如请求项30之方法,其包含拉伸吹塑该预成型坯 为一饮料容器。 32.如请求项31之方法,其中该容器具有3公升或更少 之体积。 33.如请求项27之方法,其包含在该挤压区域中熔融 该等颗粒之前,在至少140℃之温度下在乾燥区域中 乾燥该等颗粒。 34.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将该等颗粒 馈至该挤压区域之前,乾燥该等颗粒,其中该等颗 粒在乾燥前未经固态聚合。 35.如请求项34之方法,其中在该挤压区域中熔融之 前,该等颗粒具有10 ppm或更少之乙醛含量。 36.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中该等聚酯聚合物颗粒包 含: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且该 聚酯聚合物之至少75%为纯聚合物。 37.如请求项36之方法,其中该等聚酯聚合物颗粒包 含: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2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2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 38.如请求项37之方法,其中该结晶度为至少25%。 39.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中该结晶度为至少40%。 40.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包含具有至少1立方公尺之 体积的该等整合颗粒。 41.如请求项40之方法,其中该等整合颗粒之该表面 之It.V.与该等颗粒之该中央之It.V.之间的该等差异 的该It.V.平均値不大于0.20 dL/g。 42.如请求项41之方法,其中该等差异的该It.V.平均 値不大于0.10 dL/g。 43.一种拉伸吹塑容器,其系得自如请求项26之方法 。 44.一种预成型坯,其系得自如请求项26之方法。 45.一种聚酯颗粒,其具有大于1.0公克/100个颗粒且 小于100公克/100个颗粒的颗粒重量,该等颗粒包含 至少75%之纯聚酯聚合物,其包含: (a)一羧酸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对苯二甲酸、 或对苯二甲酸衍生物、或其混合物的残基,及 (b)一羟基组份,其包含至少90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 其系以该聚酯聚合物中100莫耳百分比之该等羧酸 组份残基及100莫耳百分比之羟基组份残基计,该等 颗粒具有至少35%之结晶度,藉由熔融相聚合获得之 至少0.77dL/g之It.V.,一在其表面处之It.V.及一在其中 央处之It.V.,其中该等颗粒之该表面处之It.V.比该 等颗粒之该中央处之It.V.高出不超过0.15 dL/g,且其 具有10 ppm或更少之乙醛含量。 46.如请求项45之颗粒,其中该等整合颗粒具有至少1 .0立方公尺之体积。 47.如请求项46之颗粒,其中该等整合颗粒之该表面 之It.V.与该等颗粒之该中央之It.V.之间的该等差异 的该It.V.平均値不大于0.15 dL/g。 48.如请求项47之颗粒,其中该等差异的该It.V.平均 値不大于0.10 dL/g。 49.如请求项48之颗粒,其中该It.V.平均値不大于0.05 dL/g。 50.一种吹塑容器,其系得自如请求项45之颗粒。 51.一种饮料瓶,其系得自如请求项45之颗粒。 52.一种预成型坯,其系得自如请求项45之颗粒。 53.如请求项26至40中任一项之方法,其中该挤压区 域系一射出成型机器。 54.如请求项1、10、13、21、26、36及45中任一项之颗 粒,其中该羟基组份包含至少96莫耳%之乙二醇的残 基。 55.一种由如请求项1至25及45至49中任一项之颗粒获 得之拉伸吹塑容器,其具有至少35%之结晶度及至少 0.77dL/g之固有黏度,所获得之该拉伸吹塑容器未经 由固态聚合而增加该等颗粒物之分子量。 56.如请求项1至25及45至49中任一项之颗粒,其中该 颗粒中之乙醛含量系小于10 ppm。 57.如请求项27之方法,其中该颗粒中之乙醛含量系 小于10 ppm。 58.如请求项36之方法,其中该羟基组份包含至少96 莫耳%之乙二醇的残基。 59.如请求项1或45之颗粒,其中该颗粒藉由熔融相聚 合所获得之固有黏度系大于0.80 dL/g。 60.如请求项26之方法,其中该颗粒于熔融相聚合所 获得之固有黏度系至少0.77 dL/g。 61.如请求项1、10、13及45中任一项之颗粒,其中该 羧酸组份仅为二羧酸组份,及该羟基组份仅为二醇 ,且该聚酯聚合物仅藉由使该二羧酸组份与该二醇 反应而获得。 62.如请求项26或36之方法,其中该羧酸组份仅为二 羧酸组份,及该羟基组份仅为二醇,且该聚酯聚合 物仅藉由使该二羧酸组份与该二醇反应而获得。 63.如请求项45至49中任一项之颗粒,其中该颗粒之 结晶度系至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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