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砷物质安全焚烧的方法
摘要 一种含砷物质安全焚烧的方法,将粉碎后的含砷物质先用 15%Mg(NO<SUB>3</SUB>)<SUB> 2</SUB>湿润,烘干后再和MgO粉末按照2~4∶1(W/W)的比例混匀;或将粉碎好的含砷物质直接与CaO按照2~4∶1(W/W)的比例混匀后,于燃烧状态下(300~800℃)进行焚烧,焚烧后回收灰分中多余的MgO或CaO以重复利用。该方法可以有效阻止含砷物质在焚烧过程中砷的挥发;大大减少待处理物质的重量和体积,降低后续处置成本;固砷剂可与物质中的砷形成稳定的化合物,避免灰分中的砷在填埋等处理方式中淋溶下渗,降低二次污染风险。该方法适用于含砷植物、含砷防腐剂处理后的木材、高砷煤等物质的焚烧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97899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13
申请号 CN200510127448.0 申请日期 2005.12.02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发明人 阎秀兰;陈同斌;廖晓勇;黄泽春
分类号 F23G5/02(2006.01);F23G7/00(2006.01) 主分类号 F23G5/02(2006.01)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周长兴
主权项 1.一种含砷物质安全焚烧的方法,以Mg(NO3)2/MgO或CaO为固砷剂,其主要步骤是:a)将含砷物质粉碎;b)在粉碎好的含砷物质中先加入重量百分比为15%的Mg(NO3)2溶液,将含砷物质湿润后于60~100℃下加热干燥;c)将MgO干粉铺在含砷物质表面,含砷物质干重与MgO干粉的重量比为2~4∶1,于燃烧状态下(如300~800℃)进行焚烧;或者d)将粉碎好的含砷物质直接与CaO粉末混合均匀,含砷物质干重与CaO干粉按重量比为2~4∶1,于燃烧状态下(如300~800℃)进行焚烧;e)回收焚烧灰分中的MgO或CaO以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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