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因应于应显示之影像内容之种类别而实现最佳之显示品质之影像显示。液晶显示装置系因应于以APL测定部16所测定之影像讯号之APL而控制背光光源之发光亮度。测定APL之影像讯号之范围可从例如影像讯号之亮度位准等来决定,或者可根据输入影像讯号所含之类别资讯或液晶显示装置1进行OSD显示时之OSD显示资讯来决定。图系表示除去上下之无影像区域而决定有效影像区域之状态。藉此,可将于特定类别之影像讯号时所显示之附加资讯或OSD显示之附加资讯排除,以可获得因应影像讯号之最佳显示品质之方式来控制背光光源之发光亮度。
申请公布号 TW200721085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01
申请号 TW095138254 申请日期 2006.10.17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藤根俊之;小桥川诚司
分类号 G09G3/18(2006.01) 主分类号 G09G3/1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林宗宏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