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背光模组及应用其之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背光模组及应用具之液晶显示装置。背光模组包括一光源、一框架、一第一扩散片材及一第二扩散片材。光源用以射出一光线。框架具有一底板及一侧板。侧板及底板定义一容置空间,其中光源系设置于容置空间中。第一扩散片材设置于容置空间中,并位于光源之上方。第二扩散片材设置于第一扩散片材远离底板的一侧,其中第一扩散片材与第二扩散片材实质上相互分离。光线系穿越第一扩散片及第二扩散片后,出射背光模组。
申请公布号 TWI282025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01
申请号 TW094141210 申请日期 2005.11.23
申请人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炜森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G02F1/1335(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背光模组,包括: 一光源,用以射出一光线; 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一侧板,该侧板及该底板定 义一容置空间,其中该光源系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 ; 一第一扩散片材,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并位于该 光源之上方;以及 一第二扩散片材,设置于该第一扩散片材远离该底 板的一侧,其中该第一扩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 实质上相互分离,该光线系穿越该第一扩散片材及 该第二扩散片材后,出射该背光模组。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光 源系为一点光源或一线光源,该点光源或该线光源 射出之该光线经由该第一扩散片材及该第二扩散 片材之两次扩散后,形成一面光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反射片,系设置于该第一扩散片材邻近该底板之 一侧,该反射片与该第一扩散片材系相互分离。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反 射片系设置于该底板之上方处,该光源系为一发光 二极体模组(light emitting diode module,LED module),设置 于该容置空间中,并贯穿该反射片,以凸出一发光 面于该反射片之上。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支撑机构,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其中该反射片 、该第一扩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系藉由该支 撑机构支撑并相互分离。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支 撑结构包括: 一第一支架,具有一底端及一第一夹持端,该底端 设置于该底板上; 一第二支架,具有一第二夹持端及一第三夹持端, 该第二夹持端与该第一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反射片在该底板之上方;以及 一第三支架,具有一第四夹持端,该第四夹持端与 该第三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在该反射片之上方。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底 端与该底板螺接、黏接或卡接。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底 端与该底板具有一定位柱及一定位孔之搭配设计, 该定位柱插入该定位孔,以定位该支撑机构于该底 板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第 一夹持端与该第二夹持端具有一凸部及一凹部之 搭配设计,该凸部贯穿该反射片后与该凹部螺接、 黏接或卡接,使得该第一夹持端及该第二夹持端上 下夹持该反射片; 并且,该第三夹持端与该第四夹持端具有一凸部及 一凹部之搭配设计,该凸部贯穿该第一扩散片材后 与该凹部螺接、黏接或卡接,使得该第三夹持端及 该第四夹持端上下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一支架、该第二支架及该第三支架为光学级聚 碳酸酯树脂(polycarbonate,PC)、透明材料或反射率大 于97%之材质。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该底板, 该第三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四夹持端相对之第五 夹持端,该第二扩散片材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 的方式设置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发光二极体模组 之上方,该第五夹持端顶住该第二扩散片材。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二夹持端、该第三夹持端、该第四夹持端及该 第五夹持端中,后者较前者细。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底板,该 第三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四夹持端相对之第五夹 持端,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第四支架,具有一第六夹持端及一第七夹持端, 该第六夹持端与该第五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第二扩散片材在该第一扩散片材之上方;以及 一光学膜片,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的方式设置 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第二扩散片材之上方,该第 七夹持端顶住该第光学膜片。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五夹持端与该第六夹持端具有一凸部及一凹部 之搭配设计,该凸部贯穿该第二扩散片材后与该凹 部螺接、黏接或卡接,使得该第五夹持端及该第六 夹持端上下夹持该第二扩散片材。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反射片系设置于该底板上,该光源系为一冷阴极萤 光灯管(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CCFL),设置于该第一 扩散片材及该反射片之间。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支撑机构,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其中该第一扩 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系藉由该支撑机构支撑 并相互分离。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支撑结构包括: 一第一支架,具有一底端及一第一夹持端,该底端 设置于该底板上;以及 一第二支架,具有一第二夹持端,该第二夹持端与 该第一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在该反射片之上方。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底端与该底板螺接、黏接或卡接。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底端与该底板具有一定位柱及一定位孔之搭配设 计,该定位柱插入该定位孔,以定位该支撑机构于 该底板上。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一夹持端与该第二夹持端具有一凸部及一凹部 之搭配设计,该凸部贯穿该第一扩散片材后与该凹 部螺接、黏接或卡接,使得该第一夹持端及该第二 夹持端上下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一支架及该第二支架为光学级聚碳酸酯树脂( polycarbonate,PC)、透明材料或反射率大于97%之材质 。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该底板, 该第二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二夹持端相对之第三 夹持端,该第二扩散片材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 的方式设置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冷阴极萤光灯管 之上方,该第三夹持端顶住该第二扩散片材。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底端、该第一夹持端、该第二夹持端及该第三夹 持端中,后者较前者细。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框架更具有一项板,该侧板连接该项板及底板,该 第二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二夹持端相对之第三夹 持端,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第三支架,具有一第四夹持端及一第五夹持端, 该第三夹持端与该第四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第二扩散片材在该第一扩散片材之上方;以及 一光学膜片,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的方式设置 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第二扩散片材之上方,该第 五夹持端顶住该第光学膜片。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三夹持端与该第四夹持端具有一凸部及一凹部 之搭配设计,该凸部贯穿该第二扩散片材后与该凹 部螺接、黏接或卡接,使得该第三夹持端及该第四 夹持端上下夹持该第二扩散片材。 26.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 一背光模组,包括: 一光源,用以射出一光线; 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一侧板,该侧板及该底板定 义一容置空间,其中该光源系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 ; 一第一扩散片材,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并位于该 光源之上方;及 一第二扩散片材,设置于该第一扩散片材远离该底 板的一侧,其中该第一扩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 实质上相互分离,该光线系穿越该第一扩散片材及 该第二扩散片材后,出射该背光模组;以及 一液晶显示模组,设置于该背光模组射出该光线的 一侧,以接受来自背光模组的光线而得以显示影像 。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光源系为一点光源或一线光源,该点光源或该 线光源射出之该光线经由该第一扩散片材及该第 二扩散片材之两次扩散后,形成一面光源。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反射片,系设置于该第一扩散片材邻近该底板之 一侧,该反射片与该第一扩散片材系相互分离。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反射片系设置于该底板之上方处,该光源系为 一发光二极体模组(light emitting diode module,LED module) ,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并贯穿该反射片,以凸出一 发光面于该反射片之上。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支撑机构,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其中该反射片 、该第一扩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系藉由该支 撑机构支撑并相互分离。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支撑结构包括: 一第一支架,具有一底端及一第一夹持端,该底端 设置于该底板上; 一第二支架,具有一第二夹持端及一第三夹持端, 该第二夹持端与该第一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反射片在该底板之上方;以及 一第三支架,具有一第四夹持端,该第四夹持端与 该第三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在该反射片之上方。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底板 ,该第三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四夹持端相对之第五 夹持端,该第二扩散片材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 的方式设置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发光二极体模组 之上方,该第五夹持端顶住该第二扩散片材。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该底 板,该第三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四夹持端相对之第 五夹持端,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第四支架,具有一第六夹持端及一第七夹持端, 该第六夹持端与该第五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第二扩散片材在该第一扩散片材之上方;以及 一光学膜片,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的方式设置 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第二扩散片材之上方,该第 七夹持端顶住该第光学膜片。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光源系为一冷阴极萤光灯管(Cold Cathode Fluorescent,CCFL),设置于该第一第一扩散片及该底板 之间。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支撑机构,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中,其中该第一扩 散片材与该第二扩散片材系藉由该支撑机构支撑 并相互分离。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支撑结构包括: 一第一支架,具有一底端及一第一夹持端,该底端 设置于该底板上; 一第二支架,具有一第二夹持端,该第二夹持端与 该第一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该第一扩散片材 在该底板之上方。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底板 ,该第二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二夹持端相对之第三 夹持端,该第二扩散片材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 的方式设置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冷阴极萤光灯管 之上方,该第三夹持端顶住该第二扩散片材。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该框架更具有一顶板,该侧板连接该顶板及底板 ,该第二支架更具有一与该第二夹持端相对之第三 夹持端,该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第三支架,具有一第四夹持端及一第五夹持端, 该第三夹持端与该第四夹持端活动式连接,以夹持 该第二扩散片材在该第一扩散片材之上方;以及 一光学膜片,以封住该容置空间之开口的方式设置 于该顶板上,并位于该第二扩散片材之上方,该第 五夹持端顶住该第光学膜片。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绘示乃传统之直下式背光模组之部分结构的 示意图。 第2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一之背光模组之 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第3A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支撑机构的分解示意 图。 第3B图绘示第3A图中支撑机构之组合示意图。 第3C图绘示第3A图中支撑机构之第一夹持端与第二 夹持端的体示意图。 第4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二之背光模组之 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第5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三背光模组之部 分结构的示意图。 第6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四之背光模组之 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第7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五之液晶显示装 置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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