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之电视机系用以供人视听享受之传播工具,必要时可将其应用于显示器用途。【创作特点】本创作电视机主要特点在于面板单元之显示面下方位置上似棒球缝线状之复数V型状显示灯,这些V型状显示灯是沿着一直线沟槽而彼此相互间隔排列。支承单元包括两部分:一框架部与一球体部。框架部系经由一圆柱状柱体所弯曲而形成。框架部包括了一似U型区段与两似L型区段所共同成型,其中,似U型区段是用以局部围绕在矩型状面板单元之周边,两似L型区段则是以相互对称且接近方式位在似U型区段之两末端部上,如此以对于面板单元进行支承。球体部具有棒球的外貌,并且球体部是以居中方式邻接于面板单元之底部且位于框架部之两似L型区段之间,球体部与框架部之两似L型区段共同对于面板单元进行支承。连续且封闭之两曲型状缝线是以不相交集且对称方式形成于球体部之外表面。本创作电视机是一种相当匀称大方之设计理念的具体呈现,在结合棒球外型之下,无形之中增添了使用者于观赏时之舒适性与满足感。如上所述,本创作之新颖的外观造型设计,使本创作不仅独具创意,亦深具美感,诚为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的创新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173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01
申请号 TW095304068 申请日期 2006.07.2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邱奕忠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