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记录数据的记录系统和程序
摘要 记录系统通过从诸如CD-ROM等的便携介质取回数据来记录数据。通过计算以增加的取回速度进行的特定数据磁道的取回时间以及所述便携介质上的先前数据磁道的回放时间,记录系统确定所述便携介质上的特定数据磁道的数据取回速度。当以所述增加的取回速度进行的所述特定数据磁道的取回时间小于先前数据磁道的回放时间时,记录系统降低特定数据磁道的取回速度。
申请公布号 CN197174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30
申请号 CN200610162511.9 申请日期 2006.11.24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铃木聪;田平正树
分类号 G11B20/10(2006.01);G11B7/004(2006.01) 主分类号 G11B20/10(2006.01)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林锦辉
主权项 1、一种记录系统,用于记录数据序列中的多个数据磁道,包括:记录单元,用于记录所述数据磁道;回放单元,用于播放所述数据磁道;取回单元,用于取回被可取回地存储在便携数据介质上的所述数据序列,其中所述取回单元以取回速度来取回所述便携数据介质上的所述数据序列,和其中所述取回速度是在标准速度和高速之间变化的,所述高速比所述标准速度快预设数量;控制单元,用于在以预设的顺序从所述便携数据介质取回所述数据序列之后,同时控制第一过程和第二过程,其中所述第一过程以记录速度在所述记录单元上记录所述数据序列,所述记录速度与所述取回单元从所述便携数据介质取回所述数据序列所用的所述取回速度相等,和其中所述第二过程以所述标准速度顺序地播放所述数据序列;和取回速度设置单元,用于设置所述数据序列中的每个数据磁道的取回速度;其中所述取回速度设置单元确定以所述高速进行的所述数据磁道之一的取回时间是否小于所述数据序列中的先前数据磁道的回放时间,当所述数据磁道之一的取回时间小于所述数据序列中的所述先前数据磁道的回放时间时,所述取回速度设置单元将所述高速设置为用于取回所述数据磁道之一的所述取回速度,当以所述高速进行的所述数据磁道之一的取回时间不小于所述数据序列中的所述先前数据磁道的回放时间时,所述取回速度设置单元将中速设置为用于取回所述数据磁道之一的所述取回速度,所述中速处在所述标准速度和所述高速之间的速度范围内,和所述控制单元使用由所述取回速度设置单元设置的所述取回速度,以用于通过所述取回单元来取回所述数据序列中的所述数据磁道。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