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灯杯(四)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玻璃灯杯(四)』新式样,尤指一种提供玻璃美术吊灯所使用之灯杯者,堪称为一匠心独具之创作,能完全符合专利法所规定之要件者。请 贵审查委员参看各附图所示,本创作所提供之『玻璃灯杯(四)』,特征在于:其外形呈宽锥形,于其杯腹四周分别设有四组对称之单元图案,每一单元图案均为花朵图案之倒立造形所构成,而利用郁金香丰润之线条、图案,巧妙地溶合于该灯杯之锥形杯腹部位,使本创作更具独特之视感,而营造出独特之视觉外观者;又,详细究其造形及线条,其中,位于灯杯下缘之花蕊部份,其由重叠之四片状椭圆片体所构成,且花蕊底缘形成灯杯之底缘,而具有起伏之线条变化,另于杯腹之上方由枝叶所构成之图案,使杯腹呈现上、下、繁、简之线条区别,倘不细查,全然难以视别其花朵图案,而另呈现出线条特异之造形者,而为同类产品中所仅见,申请人爰依法向 钧局提出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230711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9.11
申请号 TW083301833 申请日期 1994.03.14
申请人 林金标 发明人 林金标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荣谟 台北巿宁波西街八十六号三楼
主权项
地址 苗栗县造桥乡谈文村崩崁脚十三之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