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影像放映装置的支架的高度固定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影像放映装置,尤其是关于用于安装在影像放映装置上、调节影像放映装置位置高低的支架。影像显示装置包括:背面的支架底座;一端被固定在支架底座上、内部具有回旋空间的固定体;以及插入到该固定体的内部回旋空间里、可以相对于固定体做上下滑动运动的滑动体。在滑动体内、包含有在负载的相反方向发挥其弹性作用的弹性部件。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影像放映装置的支架的高度固定装置包括:当滑动体滑动到最高点时,相对于固定体固定滑动体、限制滑动体继续上升的上端高度固定装置;当滑动体滑动到最低点时,通过安装在固定体的勾连机构约束此滑动体的勾连机构;滑动体上连接勾连机构的插孔构成的下端高度固定装置。 | ||
申请公布号 | CN196737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5.23 |
申请号 | CN200510095586.5 | 申请日期 | 2005.11.18 |
申请人 | 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郑吉哲 |
分类号 | G03B21/56(2006.01) | 主分类号 | G03B21/56(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威;张金海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影像放映装置的支架的高度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背面的支架底座;一端被固定在此支架底座上、内部具有回旋空间的固定体;还有插入到该固定体的内部回旋空间里、可以相对于上述固定体做上下滑动运动的滑动体等;在由上述滑动体内包含的、在负载的相反方向发挥其弹性作用的弹性部件构成的影像放映装置支架中,当上述的滑动体滑动到最高点时,将与固定此滑动体和固定体位置相对的、限制上述滑动体继续上升的上端高度固定装置共同作用;当滑动体滑动到最低点时,将与安装在上述固定体上、约束此滑动体的勾连机构共同作用,并且包含由在上述滑动体上、用于勾连机构进行连接的勾连机构插入孔构成的下端高度固定装置。。 | ||
地址 | 201206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3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