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显示装置,其包含有: 一显示萤幕;以及 一支架,其包含有: 一第一枢纽(hinge),连接至该显示萤幕; 一第一连接单元,连接至该第一枢纽,该显示萤幕 与该第一连接单元可经由该第一枢纽转动; 一第二枢纽,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单元; 一底座,连接至该第二枢纽,该底座与该第一连接 单元可经由该第二枢纽转动; 一第三枢纽,连接至该底座;以及 一第二连接单元,连接至该第三枢纽,该底座与该 第二连接单元可经由该第三枢纽转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 一枢纽另包含有一锁定器,用来固定该显示萤幕与 该第一连接单元之夹角。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 二枢纽另包含有一锁定器,用来固定该底座与该第 一连接单元之夹角。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 三枢纽另包含有一锁定器,用来固定该底座与该第 二连接单元之夹角。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显 示萤幕系为一液晶显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萤 幕。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 一枢纽系连接至该显示萤幕之外框上。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 一枢纽连接至该显示萤幕之背部。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一标准液晶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第2图为本发明液晶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第3图为第2图所示之液晶显示装置一摆设方式的 示意图。 第4图为第2图所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另一摆设方式 的示意图。 第5图为第2图所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又一摆设方式 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