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影音摄录设备,系设置于一可供使用者进入 之密闭空间中,包括: 一机壳,其内设有一具处理器之电路板; 一摄影单元,系与处理器连接,供摄取使用者的影 像; 一萤幕,系与摄影单元连接,供显示使用者的影像; 一录音单元,系与处理器连接,供录制使用者声音; 以及 一储存单元,系与处理器连接,供储存摄影单元及 录音单元所摄录的影像及声音,以输出至一特定装 置。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萤幕系为触控式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摄影单元系设于机壳内,一摄影单元的镜头与机 壳外部接触。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录音单元系设于机壳内,一录音单元的录音端与 机壳外部接触。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萤幕系安装于机壳的前端。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储存单元系安装于机壳内。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更包 括一内储音乐程式的记录媒体,该记录媒体连接电 路板,供显示一音乐播放清单于萤幕上,让使用者 选择。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更包 括一内储背景资料的记录媒体,该记录媒体透过该 处理器,供显示一使用者所选择的背景于萤幕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中 该显示于萤幕上的背景系为动态模式。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 中该特定装置系为一烧录器。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 中该特定装置系为一读卡机。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更 包括至少一传输介面,任一传输介面与储存单元呈 电性连接,供输出储存单元内之影音资料至一特定 装置。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 中该传输介面系为USB埠。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影音摄录设备,其 中该特定装置系为一网路主机,而该传输介面系为 宽频网路。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为本创作之实施例之立体外观示意图。 第2图系为本创作之实施例之剖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