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低染料载荷量之喷墨印表机墨水的非 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包含: 有效量之水; 1重量%至3重量%之1,5-戊二醇共溶剂; 7.5重量%至15重量%之三羟甲基丙烷共溶剂;以及 5重量%至8重量%之第三共溶剂, 其限制条件为该墨水载体包含至少20重量%之总共 溶剂。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第三共溶剂系选自于脂族醇、芳族醇、二醇 、二醇醚、聚二醇醚、咯烷、咯酮及其混合 物,其限制条件为各个该第三溶剂包含的碳原子不 超过10个。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第三共溶剂为2-咯酮。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进 一步包含1重量%至5重量%之一界面活性剂成分。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界面活性剂成分包含1重量%至3重量%之一或多 种非离子性的界面活性剂,以及0.1重量%至1重量%之 一或多种阴离子性的界面活性剂。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进 一步包含一缓冲液,其主要系由0.05%至0.25%之2-胺基 -2-(羟甲基)-1,3-丙二醇组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0.1重量%至2重量%之含金 属化偶氮-咪唑的洋红色染料一起使用。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0.1重量%至2重量%之直接 蓝(Direct Blue)199一起使用。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其 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2重量%至4重量%之金属化 双偶氮黑色染料一起使用。 10.一种用于低染料载荷量之喷墨印表机墨水的非 反应性之墨水载体,包含: 有效量之水; 1重量%至3重量%之1,5-戊二醇共溶剂; 7.5重量%至15重量%之三羟甲基丙烷共溶剂;以及 0.05重量%至0.25重量度之缓冲液,其主要系由2-胺基- 2-(羟甲基)-1,3-丙二醇所组成。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进一步包含7.5重量%至15重量%之第三共溶剂,该第 三共溶剂系选自于脂族醇、芳族醇、二醇、二醇 醚、聚二醇醚、咯烷、咯酮及其混合物,其限 制条件为各个该第三溶剂包含的碳原子不超过10 个。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其中该第三共溶剂为2-咯酮。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包含至少20重量%之总共溶剂。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进一步包含1重量%至5重量%之一界面活性剂成分。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其中该界面活性剂成分包含1重量%至3重量%之一或 多种非离子性的界面活性剂,以及0.1重量%至1重量% 之一或多种阴离子性的界面活性剂。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其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0.1重量%至2重量%之含 金属化偶氮-咪唑的洋红色染料一起使用。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其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0.1重量%至2重量%之直 接蓝(Direct Blue)199一起使用。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非反应性之墨水载体, 其中该墨水载体系建构成与2重量%至4重量%之金属 化双偶氮黑色染料一起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