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所述视频电话设备包括控制器、显示单元、编解码器和内容控制器。控制器与对方终端交换用于视频通话的协议信号,并对从对方终端接收的运动图像和语音进行解复用。显示单元显示接收的运动图像,编解码器播放接收的语音。内容控制器管理从对方终端接收的多媒体内容的版权对象(RO),并根据所述RO来捕获显示的运动图像和播放的语音。因此,所述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可以在视频通话期间保护肖像权。 |
申请公布号 |
CN19605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5.09 |
申请号 |
CN200610143714.3 |
申请日期 |
2006.11.02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崔佑荣;郑旭炫;吴美儿;朴成翼 |
分类号 |
H04Q7/32(2006.01);H04N7/14(2006.01);H04Q7/2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Q7/3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明星;邱玲 |
主权项 |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包括:控制器,与对方终端交换用于视频通话的协议信号,并对从对方终端接收的运动图像进行解复用;显示单元,显示接收的运动图像;编解码器,播放接收的语音;和内容控制器,管理从对方终端接收的多媒体内容的版权对象,并根据所述版权对象来捕获显示的运动图像和播放的语音。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灵通区梅滩3洞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