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所述视频电话设备包括控制器、显示单元、编解码器和内容控制器。控制器与对方终端交换用于视频通话的协议信号,并对从对方终端接收的运动图像和语音进行解复用。显示单元显示接收的运动图像,编解码器播放接收的语音。内容控制器管理从对方终端接收的多媒体内容的版权对象(RO),并根据所述RO来捕获显示的运动图像和播放的语音。因此,所述视频电话设备和方法可以在视频通话期间保护肖像权。
申请公布号 CN19605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09
申请号 CN200610143714.3 申请日期 2006.11.02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崔佑荣;郑旭炫;吴美儿;朴成翼
分类号 H04Q7/32(2006.01);H04N7/14(2006.01);H04Q7/22(2006.01) 主分类号 H04Q7/3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韩明星;邱玲
主权项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包括:控制器,与对方终端交换用于视频通话的协议信号,并对从对方终端接收的运动图像进行解复用;显示单元,显示接收的运动图像;编解码器,播放接收的语音;和内容控制器,管理从对方终端接收的多媒体内容的版权对象,并根据所述版权对象来捕获显示的运动图像和播放的语音。
地址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灵通区梅滩3洞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