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供用于堆叠之子弹的点火装置
摘要 一种用于枪身总成(10)的点火组合,而该枪身总成(10)包括一枪身(11),枪身具有数个轴向地与用以接续地自枪身中射出子弹的推进燃料填充物(20)一起堆叠在枪身(11)内的子弹(15a、15b、15c),该点火组合包括备置在各子弹体(18)中的一孔穴(27)中的一引信(21、22),其中孔穴(27)与子弹体(18)的前方(28)及后方(29)相通;使得在使用时,该引信(21)以一控制速率在孔穴(27)中燃烧,并造成与该子弹(15a)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20)之点火,并依次点火与一后方子弹(15b)有关之下一引信(22)的点火。
申请公布号 TWI287078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9.21
申请号 TW092118334 申请日期 2003.07.04
申请人 金属风暴有限公司 发明人 席安P. 欧德耶
分类号 F42B12/02(2006.01) 主分类号 F42B12/0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包括具有数个轴向地与用以自枪身中 连续射出子弹的各别推进燃料填充物一起堆叠在 枪身内之子弹的一枪身总成的点火装置,该点火装 置包括: 备置在各子弹体内的一孔穴,其中该孔穴与子弹体 的前方及后方相通;以及 配置在该孔穴中的一引信,该引信包括一配制为以 一预定速率燃烧的第一部份以及一配制为备有密 封功能之第二部份,其中,该引信在孔穴中燃烧,以 造成与该子弹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之点火,且该 引信在该孔穴内提供一部份的密封。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孔穴与 前方的相通允许该引信被在前一子弹射出期间与 轴向堆叠子弹中的紧邻之该前一子弹相关联之前 推进燃料填充物的燃烧所引发而点燃。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引信为 长形的且包括三个部份,一前面部份,一后面部份 以及一中间部份。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引信之 中间部份包括配制为可以一预定纵向速率燃烧之 引信材料。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引信的 前面部份系由可藉由燃烧之推进燃料点火的引信 材料所构成,其经点火之前面部份可依次点燃该引 信的中间部份。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包含在枪 身中的最前方子弹中的引信之前面部份系以电力 点火或机械力点火。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中间部 份系由一选定为以一预定的纵向速率燃烧之引信 材料所构成,且在该中间材料燃烧结束或即将结束 时,该中间部份会点燃该引信的后面部份。 8.一种用于一枪身总成的点火装置,该枪身总成包 含: 一枪身,该枪身具有数个轴向地与用以自该枪身中 连续射出子弹的各别推进燃料填充物一起堆叠在 该枪身内之子弹,该点火装置包括: 备置在各子弹体内的一孔穴,其中该孔穴与子弹体 的前方及后方相通; 配置在该孔穴中的一引信,该引信包括一配制为以 一预定速率燃烧的部份,其中,该引信在孔穴中燃 烧,以造成与该子弹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之点火 , 其中该引信为长形的且包括三个部份,一前面部份 ,一后面部份以及一中间部份, 其中该中间部份的引信材料提供一密封功能,使得 该中间部份的被燃烧材料在该孔穴内提供至少部 份的密封。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引信的 后面部份系由可藉由燃烧的中间部份而点燃的引 信材料所构成,且可依次点燃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 物。 10.如前述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 引信包括容纳该引信材料的一坚固套筒。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坚固 套筒系被固持在备置于该子弹体中的孔穴内。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预定 纵向燃烧速率系参考在轴向堆叠子弹中的推进燃 料填充物点火之间所欲的时间而计算出来。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子弹 体系备置有在孔穴及该子弹体的前方之间相通之 一第一孔径,以及在孔穴及该子弹体后方之间相通 的一第二孔径。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孔穴 与该子弹的纵轴相对齐。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第一 孔径与第二孔径相较于该孔穴的内径系大体上在 尺寸上受限制的。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第一孔 径系经配置成可使引信的前面部份藉由该轴向堆 叠中紧邻之该前一子弹之推进燃料之燃烧而使该 引信的前面部份点燃。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点火装置,其中该第二 孔径系经配置成可藉由该引信的燃烧之后面部份 而使一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点燃。 18.一种子弹,其包括具有容纳一引信的一孔穴的本 体,该引信包括一经配制为可以一预定速率燃烧的 材料,且其中该子弹备置有在该孔穴及该子弹体的 前方之间相通的第一孔径,以及在该孔穴及该子弹 体后方之间相通的第二孔径。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的子弹,其中该引信包括 容纳该引信材料的一坚固套筒。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的子弹,其中该子弹体包 括至少两个便于将引信插入孔穴中的独立构件。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的子弹,其中该子弹体包 括至少两个便于将引信插入孔穴中的分开构件。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的子弹,其中该分开的构 件在引信插入后连接在一起,由此而将该引信保持 在该子弹体内。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的子弹,其中该分开的构 件在引信插入后连接在一起,由此而将该引信保持 在该子弹体内。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的子弹,其中该坚固套筒 被固持在子弹体的孔穴内。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的子弹,其中该坚固套筒 被固持在子弹体的孔穴内。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至25项中任一项的子弹,其 中该子弹体包括一头元件以及一尾元件,而该尾元 件包括一尾下摆部。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的子弹,其中该推进燃料 填充物系适当地形成为一块状体且容纳在该尾下 摆部内。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的子弹,其中该下摆部在 使用时系以一用以推进该尾下摆部之外表面成为 与该枪身之孔作操作上的密封接合的心轴来接合 。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的子弹,其中该下摆部在 使用时系以一用以推进该尾下摆部之外表面成为 与该枪身之孔作操作上的密封接合的心轴来接合 。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的子弹,其中该心轴系由 推进燃料填充物或由一毗邻后方子弹的头元件所 形成。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的子弹,其中该心轴系由 推进燃料填充物或由一毗邻后方子弹的头元件所 形成。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的子弹,其中一毗邻后方 子弹的鼻形部系被推进成与该尾下摆部之内端面 作操作的密封接合。 38.一种点燃与轴向地堆叠在一枪身中的各别子弹 有关的多数个推进燃料填充物之方法,其中一引信 系被配置在备置于各子弹体中的一孔穴中,且其中 该子弹系备置有在孔穴及子弹体前方之间相通的 第一孔径,以及在孔穴及子弹体后方之间相通的第 二孔径,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点燃在该枪身中的前方或最前方子弹中的引信,是 以,该引信以一预定速率在孔穴中燃烧,以造成与 该子弹有关之推进燃料填充物之点燃; 该被点燃之推进燃料填充物将该前方子弹自枪身 中射出,并点燃在该堆叠中下一毗邻子弹中所含有 的引信; 藉此,使得该数个子弹中的剩余子弹接续地依序自 枪身中射出。 39.一种枪身总成,其包括一枪身,该枪身具有数个 轴向地与用以自枪身中连续射出子弹之各别推进 燃料填充物一起堆叠在该枪身内的子弹,该枪身总 成之特征在于一点火装置,该点火装置包括: 备置在各子弹体内的一孔穴,其中该孔穴与子弹体 的前方及后方相通;以及 配置在该孔穴中的一引信,该引信包括一配制为以 一预定速率燃烧的第一部份以及一配制为备有密 封功能之第二部份,其中,该引信在孔穴中燃烧,以 造成与该子弹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之点火,且在 该孔穴内提供至少一部份密封。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孔穴 与前方的相通允许该引信被在前一子弹射出期间 与轴向堆叠子弹中的紧邻之该前一子弹相关联之 前推进燃料填充物的燃烧所引发而点燃。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引信 为长形的且包括三个部份,一前面部份,一后面部 份以及一中间部份。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引信 之中间部份包括配制为可以一预定纵向速率燃烧 之引信材料。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引信 的前面部份系由可藉由燃烧之推进燃料点火的引 信材料所构成,其经点火之前面部份可依次点燃该 引信的中间部份。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包含在 枪身中的最前方子弹中的引信之前面部份系以电 力点火或机械力点火。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中间 部份系由一选定为以一预定的纵向速率燃烧之引 信材料所构成,且在该中间材料燃烧结束或即将结 束时,该中间部份会点燃该引信的后面部份。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中间 部份的被燃烧材料在该孔穴内提供至少部份的密 封。 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引信 的后面部份系由可藉由燃烧的中间部份而点燃的 引信材料所构成,且可依次点燃相关的推进燃料填 充物。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引信 包括容纳该引信材料的一坚固套筒。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坚固 套筒系被固持在备置于该子弹体中的孔穴内。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预定 纵向燃烧速率系参考在轴向堆叠子弹中的推进燃 料填充物点火之间所欲的时间而计算出来。 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子弹 体系备置有在孔穴及该子弹体的前方之间相通之 一第一孔径,以及在孔穴及该子弹体后方之间相通 的一第二孔径。 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孔穴 与该子弹的纵轴相对齐。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第一 孔径与第二孔径相较于该孔穴的内径系大体上在 尺寸上受限制的。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第一孔 径系经配置成可使引信的前面部份藉由该轴向堆 叠中紧邻之该前一子弹之推进燃料之燃烧而使该 引信的前面部份点燃。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的枪身总成,其中该第二 孔径系经配置成可藉由该引信的燃烧之后面部份 而使一相关的推进燃料填充物点燃。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加入点火组合之第一实施例的一枪身总成 的概略横截面图; 第2图为加入第一实施例之引信的一子弹的另一概 略横截面图; 第3图为加入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的引信之另一子 弹的概略横截面图; 第4图为第二实施例之引信一壳体之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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