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面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面显示装置,具有一平面显示模组,平面显示模组至少包含一第一电极、一显示作动区与一第二电极依序设置于一基板上,平面显示模组系掺杂有至少一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
申请公布号 TWI279161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4.11
申请号 TW092137855 申请日期 2003.12.31
申请人 铼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吕英裕
分类号 H05B33/12(2006.01);G02F1/133(2006.01) 主分类号 H05B33/1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面显示装置,具有一平 面显示模组,平面显示模组至少包含一第一电极、 一显示作动区与一第二电极依序设置于一基板上, 平面显示模组系掺杂有至少一发射远红外线之物 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有机电致 发光(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电致发光 (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液晶显示 (Liquid Crystal Display)显示模组。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 基板。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 第一电极。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 显示作动区。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 第二电极。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陶瓷 材料。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选自II 、III、V族金属氧化物、VI、VIII族金属氧化物及非 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金属 材料。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奈米 材料。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 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有机 材料。 14.一种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面显示装置,至少包含 : 一平面显示模组,系包含一第一电极、一显示作动 区与一第二电极依序设置于一基板上;以及 一远红外线层,系具有一透明介质与至少一发射远 红外线之物质,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透明 介质中,且远红外线层系设置于平面显示模组中。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有机电 致发光(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电致发 光(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液晶显 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显示模组。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位于基板与第 一电极之间。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位于第一电极 与显示作动区之间。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位于显示作动 区与第二电极之间。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透明介质系选自聚甲基丙烯 酸甲酯、四氟乙烯树脂、矽树脂及二氧化矽至少 其中之一。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陶 瓷材料。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选自 II、III、V族金属氧化物、VI、VIII族金属氧化物及 非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金 属材料。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奈 米材料。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有 机材料。 27.一种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面显示装置,至少包含 : 一平面显示模组,系包含一第一电极、一显示作动 区与一第二电极依序设置于一基板之第一表面上; 以及 一远红外线层,系具有一透明介质与至少一发射远 红外线之物质,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掺杂于透明 介质中,且远红外线层系设置于平面显示模组上。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有机电 致发光(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电致发 光(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模组。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平面显示模组系为一液晶显 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显示模组。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位于基板与第 一表面相对之第二表面上。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披覆于基板、 第一电极、显示作动区以及第二电极上。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远红外线层系披覆于第二电 极上。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透明介质系选自聚甲基丙烯 酸甲酯、四氟乙烯树脂、矽树脂及二氧化矽至少 其中之一。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陶 瓷材料。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选自 II、III、V族金属氧化物、VI、VIII族金属氧化物及 非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金 属材料。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奈 米材料。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具远红外线功能 之平面显示装置,其中发射远红外线之物质系为有 机材料。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一示意图; 图2系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一示意图; 图3系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另一示意图; 图4系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再一示意图; 图5系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一示意图; 图6系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另一示意图;以及 图7系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具远红外线功能之平 面显示装置的再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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