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OLED显示器,包括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每一像素由栅线和数据线确定,且包括发光元件和连接至该发光元件的驱动晶体管。第一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发光效率比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发光元件的低,三个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大小基本相同,第一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大于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 |
申请公布号 |
CN19458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4.11 |
申请号 |
CN200610144752.0 |
申请日期 |
2006.10.08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郑光哲;金南德;崔凡洛 |
分类号 |
H01L27/32(2006.01);H05B33/1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L27/3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主权项 |
1.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包括: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每一像素由栅线和数据线确定,且包括发光元件和连接至所述发光元件的驱动晶体管,其中所述第一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发光效率比所述第二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发光效率低,且所述第一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发光效率比所述第三像素的发光元件的发光效率低,所述第一像素的发光元件的面积、所述第二像素的发光元件的面积和所述第三像素的发光元件的面积基本相同,所述第一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二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且所述第一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三像素的驱动晶体管所占的面积。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