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行车头灯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一种装设在自行车上的灯具。【创作特点】本案自行车灯的创作特征在于:一圆柱型的主体,该主体由照明端(头端)至电源端(尾端)做等径延伸。一齿纹饰面,由多数的齿纹所构成,每一齿纹由主体的照明端延伸至电源端,而多数的齿纹密布于该主体之一部份表面。一固定槽,设于该主体表面,与上述齿纹饰面的区域呈180度相对的位置,是一个由照明端贯通至电源端的槽状体。该固定槽有一特殊断面形状,其两端为弧形略上扬的相对口,槽底面有一弧形的凸起物。该凸起物在近该电源端的部份设一切槽,该凸起物于电源端设一斜切面。该主体的头端系一个让灯光向外投射的透明或半透明板,该透明或半透明板系略微向主体的内部缩入,且透明或半透明板周缘与主体内缘部以一斜环面交接。该主体的尾端亦为略向主体内部缩入的样态,具有一圆形的按压开关,在按压开关的周边上缘贴近主体处设一半弧形饰条。传统的自行车头灯通常具有照明端较大,而电源端较小的视觉特征,这种头大身小的样态,使用者的视觉焦点会落在照明端。本案采照明端至电源端为等径圆柱形之设计,配合局部密集的齿纹饰面,使自行车头灯表现出流线、前卫、极简风格,而使用者的视觉焦点会被整个头灯所吸引。由于本案主体由照明端至电源端为等径延伸的柱形状,因此对于照明端及电源端的设计则讲究让使用者能够一眼识别,照明端为完全的平面状,而电源端具有明显的按压开关以及半弧形饰条,因此在视觉效果有明显的分别。照明端的透明或半透明板,以及电源端的按压开关及半弧形饰条都是微略内缩于主体端部的,这使得主体两端完全没有任何的凸出物,使主体的外轮廓线条更显简洁,将简约风格表现得更为彻底。
申请公布号 TWD116255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4.01
申请号 TW095300994 申请日期 2006.03.01
申请人 林庆义 发明人 林庆义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秀瑜 台中市南屯区东兴路2段186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彰化县秀水乡平安路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