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采用非接触感应电源的发光/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申请涉及一种采用非接触感应电源的发光装置,具体地来说,是涉及一种应用非接触感应的方式传送发光元件发光时或显示时所需的电力,使发光装置所安装的物体以免接电源线、也不用安装电池。采用非接触感应电源的发光/显示装置,该装置包括发射电路和接收电路两个部分,其中发射电路进一步包括发射线圈,发射电路设置在具有外接电源的座体中,并可发射交流信号至接收电路;接收电路进一步包括接收线圈和发光元件,该接收电路可以整体地安装到待显示物上,并接收发射电路所发射出来的交流信号转换成电能,来驱动发光元件。具有免安装电池及密封产品的优点,并且产品更加美观。 |
申请公布号 |
CN288465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3.28 |
申请号 |
CN200520017098.8 |
申请日期 |
2005.04.26 |
申请人 |
张定港;林荣聪 |
发明人 |
张定港;林荣聪 |
分类号 |
H02J17/00(2006.01);G09F19/0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2J17/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申健 |
主权项 |
1、一种采用非接触感应电源的发光/显示装置,该装置包括发射电路和接收电路两个部分,其特征在于:其中:发射电路进一步包括发射线圈,发射电路设置在具有外接电源的座体中,并可发射交流信号至接收电路;接收电路进一步包括接收线圈和发光元件,该接收电路可以整体地安装到待显示物上,并接收发射电路所发射出来的交流信号转换成电能,来驱动发光元件;使得待显示物可以免接电源线或安装电池。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板桥市文化路1段188巷9弄9号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