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致发光装置中的中间层与电致发光装置 |
摘要 |
一种中间层(11),其包括单独使用时仍能吸收一些光的基本材料,例如导电性聚合物。与胶体颗粒(12)相结合后,该中间层(11)变得几乎完全透明。一种具有中间层(11)的电致发光装置,该中间层几乎完全透明,因为其中包括的胶体颗粒(12)具有较高的效能并且因而对于同样的发光特性需要较少的能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9388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3.28 |
申请号 |
CN200580010102.0 |
申请日期 |
2005.03.22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H·-H·贝希特尔;W·布泽尔特;J·奥皮茨 |
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H01L51/5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韦欣华;段晓玲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电致发光装置的中间层,其包括至少一个发光层(13)和设置在阳极(10)和阴极(11)之间的至少一个基本材料的空穴(正电荷)或电子(负电荷)传输和/或注入层(11),当在所述两个电极(10、13)上外加电压时所述电致发光装置发光,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和/或注入层(11)进一步包括胶体颗粒(12)。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