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高频淬火用钢材,系含有以质量%计之C:0.3~0.7 %、Si:1.1%以下、Mn:0.2~0.80%、Mo:0.05 ~0.6%、S:0.06%以下 、P:0.025%以下、Al:0.25%以下及Cr:0.3%以下,残余部分 为Fe与无法避免之杂质所构成,具有肥粒铁组织与 波来铁组织,且上述肥粒铁组织与上述波来铁组织 的总计体积分率在90%以上,上述肥粒铁组织之厚度 在30m以下,此外,经高频淬火后的硬化层之平均 旧沃斯田铁粒径在12m以下。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其中, 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u:1.0%以下、Ni:3.5%以下 、Co:1.0%以下、Nb:0.1%以下、Ti;0.1%以下及V:0.5%以下 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的元素。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其中, 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a:0.005%以下Mg:0.005%以下 、Te:0.005%以下、Bi:0.5%以下、Pb:0.5%以下及Zr:0.01%以 下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的元素。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其中, 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a:0.005%以下Mg:0.005%以下 、Te:0.005%以下、Bi:0.5%以下、Pb:0.5%以下及Zr:0.01%以 下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的元素。 5.一种高频淬火构件,系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高频淬火用钢材,高频淬火后的硬化层之平均旧沃 斯田铁粒径在12m以下。 6.一种高频淬火构件,系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 高频淬火用钢材,高频淬火后的硬化层之平约旧沃 斯田铁粒径在12m以下。 7.一种高频淬火构件,系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 高频淬火用钢材,高频淬火后的硬化层之平均旧沃 斯田铁粒径在12m以下。 8.一种高频淬火构件,系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 高频淬火用钢材,高频淬火后的硬化层之平约旧沃 斯田铁粒径在12m以下。 9.一种高频淬火用钢材之制造方法,系包含有: 将含有以质量%计之C:0.3~0.7%、Si:1.1%以下、Mn:0.2~0. 80%、Mo:0.05~0.6%、S:0.06%以下、P:0.025%以下、Al:0.25% 以下及Cr:0.30以下,而残余部分为Fe与无法避免之杂 质所构成的钢,在超过850℃、950℃以下的温度区域 中,以80%以上之总加工率施行热加工的步骤;以及 将上述热加工后的钢,以未满0.5℃/s的冷却速度冷 却至600℃以下的步骤。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之制造 方法,其中,使用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u:1.0%以 下、Ni:3.5%以下、Co:1.0%以下、Nb:0.1%以下、Ti:0.1%以 下及V:0.5%以下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元素的钢。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之制造 方法,其中,使用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a:0.005 % 以下、Mg:0.005%以下、Te:0.005%以下、Bi:0.5%以下、Pb: 0.5%以下及Zr:0.01%以下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元素的钢 。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高频淬火用钢材之制 造方法,其中,使用进一步含有自以质量%计之Ca:0. 005 %以下、Mg:0.005%以下、Te:0.005%以下、Bi:0.5%以下 、Pb:0.5%以下及Zr:0.01%以下之中选择之至少1种元素 的钢。 13.一种高频淬火构件之制造方法,系包含将经加工 为既定形状的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频淬火用钢 材,在800~1000℃之温度区域中以5s以下的加热条件 施行高频淬火的步骤。 14.一种高频淬火构件之制造方法,系包含将经加工 为既定形状的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高频淬火用钢 材,在800~1000℃之温度区域中以5s以下的加热条件 施行高频淬火的步骤。 15.一种高频淬火构件之制造方法,系包含将经加工 为既定形状的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频淬火用钢 材,在800~1000℃之温度区域中以5s以下的加热条件 施行高频淬火的步骤。 16.一种高频淬火构件之制造方法,系包含将经加工 为既定形状的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高频淬火用钢 材,在800~1000℃之温度区域中以5s以下的加热条件 施行高频淬火的步骤。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用以说明肥粒铁组织厚度的模式图。 图2为高频淬火时的加热温度与硬化层之平均旧沃 斯田铁粒径间之关系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