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触控式面板之手持随身装置及触控式面板之控制方法
摘要 本案系为一种手持随身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手持随身装置具有一触控式面板,该触控式面板系供一使用者之手指于其上进行操作,以取代按键之设置。
申请公布号 TWI276989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3.21
申请号 TW094102550 申请日期 2005.01.27
申请人 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陈键;吴佳珍
分类号 G06F3/033(2006.01) 主分类号 G06F3/033(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7号13楼
主权项 1.一种手持随身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手持随身装置具有一触控式面板,该触控式面板 系供一使用者之手指于其上进行操作,以取代按键 之设置,其中当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 并朝一第一方向移动后放开,该手持随身装置系执 行一第一动作,当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 板并朝一第二方向移动后放开,该手持随身装置系 执行一第二动作,当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 面板并朝一第三方向移动后放开,该手持随身装置 系执行一第三动作,当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 式面板并朝一第四方向移动后放开,该手持随身装 置系执行一第四动作。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该手持随身装置系为一个人数位助理(PDA)、一MP3 随身听、一手机、一录音笔、一语言学习机、或 一数位电视机。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该第一方向系为上方。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该第二方向系为下方。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该第三方向系为左方。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该第四方向系为右方。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随身装置,其中 当该使用者之手指连续触碰该触控式面板时,该手 持随身装置系执行一第五动作。 8.一种触控式面板之控制方法,系经由侦测一使用 者之手指于该触控式面板上之移动,来执行对应之 动作,其步骤包含: 若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并朝一第一 方向移动后放开,则执行一第一动作; 若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并朝一第二 方向移动后放开,则执行一第二动作; 若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并朝一第三 方向移动后放开,则执行一第三动作;以及 若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并朝一第四 方向移动后放开,则执行一第四动作。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一方 向系为上方。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二 方向系为下方。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三 方向系为左方。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四 方向系为右方。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若该 使用者之手指连续触碰该触控式面板时,执行一第 五动作之步骤。 14.一种触控式面板之控制方法,用以侦测一使用者 之手指于该触控式面板上之移动,以执行对应之动 作,其步骤包含: 该使用者之手指触碰该触控式面板以形成一起始 点,并朝一方向移动后放开以形成一结束点; 根据该起始点与该结束点之连结所形成之一直线, 来判定其对应之区间;以及 根据该对应之区间来执行对应之动作。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方向 系为上方、下方、左方、或右方。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区间 系为一第一区间、一第二区间、一第三区间、或 一第四区间。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方法,更包含若该 使用者之手指连续触碰该触控式面板时,执行对应 之动作之步骤。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其系习用手持随身装置之构造示意图。 第二图:其系本案一较佳实施例之手持随身装置之 构造示意图。 第三图:其系本案之触控式面板之区间示意图。 第四图(a)~(d):其系本案之区间判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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