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秸秆生产木糖的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秸秆生产木糖的工艺,将秸秆粉碎过10~20目筛制成秸秆粉,将水加热到70~80℃后加入硫酸,配制成含量为2-3%的稀硫酸液,按照秸秆粉和稀硫酸液重量比为1∶4-4.5的比例混合搅拌,配制成水解原液,水解原液在加热温度为100-105℃条件下,加热50-60分钟,加热同时蒸发水蒸汽,使水解液在加热完后料液重量比减至1∶2-3,水解后,液渣压榨分离,分离出的液体通过CaCO<SUB>3</SUB>中和,中和pH=3~4,然后经过过滤,即得木糖水解液,采用本发明工艺生产木糖原料成本低,预处理非常简单,采用本发明工艺生产木糖耗能少,糖度高。 |
申请公布号 |
CN19318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3.21 |
申请号 |
CN200610048365.7 |
申请日期 |
2006.09.29 |
申请人 |
张海龙 |
发明人 |
张海龙;耿联巧;张佳欣;赵振芳 |
分类号 |
C07H3/02(2006.01) |
主分类号 |
C07H3/02(2006.01) |
代理机构 |
石家庄新世纪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金国 |
主权项 |
1、一种秸秆生产木糖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将秸秆粉碎过10~20目筛制成秸秆粉,将水加热到70~80℃后加入硫酸,配制成含量为2-3%的稀硫酸液,按照秸秆粉和稀硫酸液重量比为1∶4-4.5的比例混合搅拌,配制成水解原液,水解原液在加热温度为100-105℃条件下,加热50-60分钟,加热同时蒸发水蒸汽,使水解液在加热完后料液重量比减至1∶2-3,水解后,液渣压榨分离,分离出的液体通过CaCO3中和,中和PH=3~4,然后经过过滤,即得木糖水解液。 |
地址 |
050051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8号18-3-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