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萤光发光管,系具备:至少具备第1基板与第2 基板的气密容器;配设在该气密容器之内部的阴极 、阳极电极,又具备:于气密容器内将线状构件保 持在预定的高度,且用以固定该线状构件的至少一 端部的导电材间隔件及用以固定该导电材间隔件 的导电材层;而前述线状构件的端部系藉由超音波 焊接而沿着前述导电材间隔件之固定部的段状面 予以固定。 2.一种萤光发光管,系具备:至少具备第1基板与第2 基板的气密容器;配设在该气密容器之内部的阴极 、阳极电极,且还具备:于气密容器内将线状构件 保持在预定的高度,且用以固定该线状构件的至少 一端部的导电材间隔件及用以固定该导电材间隔 件的导电材层;同时,前述导电材间隔件系除了前 述线状构件的间隔部以外而形成段状的固定部,而 前述线状构件则系藉由超音波焊接而沿着该固定 部之段状面予以固定。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萤光发光管,其 中,前述导电材间隔件与前述线状构件系配置成使 该等之长度方向相同。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萤光发光管,其 中,前述线状构件系为阴极用灯丝、线状阻尼器、 线状间隔件、线状栅极、或是线状吸气器。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a)至(b)为本发明之实施形态的萤光显示管之 截面图。 第2图(a)至(f)系显示将灯丝(线状构件)与Al线(导电 材间隔件)分别固定之例图。 第3图(a)至(d)系显示同时进行灯丝的固定与Al线的 固定之例图。 第4图(a)至(d)系显示在Al线形成灯丝的间隔用凸部 的例图。 第5图(a)至(f)系将该等灯丝与Al线的长度方向配置 成相同之例图。 第6图(a)至(d)系表示第1图之萤光显示灯管之灯丝 的详细结构例示图。 第7图(a)、(b)系习知之萤光显示管的截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