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竿体的连结构造,其特征为: 是具备有: 在竿根侧端部具有第一竿体保持手段的主竿、 于上述主竿内可自由出入地被连结在上述主竿的 前侧,在竿根侧端部具有第二竿体保持手段的主上 竿、 以及于上述主上竿内可自由出入地被连结在上述 主上竿的前侧的主上前竿。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竿体的连结构造,其中上 述第二竿体保持手段,是可装卸地被安装在上述主 上竿的竿根侧端部的底栓部,上述底栓部,具有收 容凹部,该收容凹部,是为了用来收容保持上述主 上前竿的竿根侧端部而在前侧开口,且用来限制上 述主上前竿通过竿根侧而封闭住竿根侧。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的竿体的连结构造,其 中上述第一竿体保持手段是可自由装卸地安装在 上述主竿的竿根侧端部的尾栓部,上述尾栓部具有 用来收容保持上述主上竿的竿根侧端部而开口于 前侧的收容凹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的竿体的连结构造,其 中上述主上竿的轴方向长度是较上述主竿的轴方 向长度更短,上述主上前竿的轴方向长度是较上述 主竿的轴方向长度更长。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竿体的连结构造,其中上 述主上竿的轴方向长度是较上述主竿的轴方向长 度更短,上述主上前竿的轴方向长度是较上述主竿 的轴方向长度更长。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是采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钓竿的全体 图。 第2图是第1图的主竿1~主上前竿3的收容状态的显 示图。 第3图是达到第1图的主竿1~主上前竿3的收容状态 的显示图。 第4图是第1图的主竿1~主上前竿3的延伸状态的显 示图。 第5图是底栓部11的变形例的显示图。 第6图是变形例的尾栓部20与底栓部21的显示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