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经交联聚合物发泡体组合物,其包括 a.20至98重量%的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 b.2至80重量%的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或离聚物; c.0.2至1.5重量%的交联剂; d.0.5至10重量%的发泡剂或试剂;以及 e.选用的其它添加剂; 其中所有的重量%是以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和乙 烯/丙烯酸共聚物或离聚物的组合重量计算。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括聚乙烯 选自包括:低密度聚乙烯和直链式低密度聚乙烯的 组合。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另外包括配 方E/X/Y之共聚物,其中E为自由基由乙烯及和包括40- 90重量%的乙烯共聚物所形成;X为自由基由下式所 形成, CH2=C(R2)H-C(=O)-O-R1 其中R1为含2-8个碳原子的烷基;R2为H或CH3,且含有10- 40重量%的乙烯共聚物;而Y为选自包括缩甘油基甲 基丙烯酸酯和缩甘油基丙烯酸酯的组合,且含有0.5 -20重量%的乙烯共聚物。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组合物,其中配方E/X/Y 的共聚物包含5至10重量%的组合物。 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另外包含 f.0.1至10重量%的活化剂或发泡剂用活化剂。 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交联剂为 有机过氧化物。 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发泡剂用 活化剂为选自包括:氧化锌、硬脂酸锌、和其组合 。 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发泡体实 质上为密闭式且发泡体的密度低于0.2克/毫升。 9.一种发泡体物质,其系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组合物所制成。 10.一种鞋类的中底或内底,其系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组合物所制成。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在表I和表II中所列发泡体压缩设定对发泡体 的发泡密度之曲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