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由行动台组成通信网路中传输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作为短讯息服务讯息之方法及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一观点中,讯号/控制讯息系被嵌入而作为短讯息服务(SMS, Short Message Service)讯息之酬载(payload)中之封包。短讯息服务讯息系使用短讯息对等协定(SMPPProtocol, Short Message Peer-to-Peer Protocol)而被传输于蜂巢网路中。被预期漫游于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网路之短讯息服务讯息系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ICMP, Internet ControlMessage Protocol)协定而被引进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当短讯息服务讯息被转传至无线区域网路(WLAN,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时,协定转换系藉由如短讯息服务中心或蜂巢网路中之服务一般封包式无线服务支援节点(SGSN, Serving GPRS Support Node)之一讯息中心(MS, MessageCenter),或无线区域网路存取路由器来执行。短讯息服务讯息通常系藉由行动使用者来创造,其亦可接收具有短讯息服务讯息酬载中之讯号/控制讯息之短讯息服务讯息。
申请公布号 TWI275276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3.01
申请号 TW092114647 申请日期 2003.05.29
申请人 内数位科技公司 发明人 高登.瑞迪;帕柏哈客尔.契特普
分类号 H04L12/58(2006.01) 主分类号 H04L12/5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7号13楼
主权项 1.一种处理于无线蜂巢及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 TCP/IP,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网路 间移动之给定格式之讯息的方法,包括: (a)将蜂巢网路中之该给定格式之该讯息转换为一 网际控制讯息协定(ICMP,Internet Control Message Protocol) ;及 (b)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传输至该传输控制 协定/网际协定网路。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步骤(a)进一步 包括: 插入其为一短讯息服务(SMS,Short Message Service)讯息 之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之一信头。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 (c)传输漫游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之该网 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至一第二蜂巢网路;及 (d)转换被接收于该第二蜂巢网路中之该网际控制 讯息协定讯息至该给定格式讯息。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 传输步骤(d)之该给定格式讯息至该第二蜂巢网路 中之一行动使用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给定格式讯 息系藉该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之最初创造 而获得。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给定格式讯 息系被创造于该蜂巢网路当作一短讯息服务讯息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短讯息服务 讯息系藉由下列创造: 产生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及 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插入该短讯息服务讯 息之一酬载。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网际控制讯 息协定讯息系从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被 传输至一无线区域网路(WLAN,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系统,而被接收于该无线区域网路系统之该网际控 制讯息协定讯息系被传输至使用该网际控制讯息 协定之一使用者。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被接收于该无 线区域网路系统之该给定格式讯息系被传输至一 无线使用者。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给定格式 讯息系最初被创造为一短讯息服务讯息。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被转换之 给定格式讯息系被传输至另一蜂巢网路中之一行 动使用者。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该给定格式 讯息系藉由下列创造: 创造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及 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插入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一酬载。 13.一种传输无线系统中给定格式之讯息的方法,包 括: 位于一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 (a)创造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 (b)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插入一短讯息服务讯息 之酬载;及 (c)将被当作漫游之讯息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通信 至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 该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第一单元: (d)从该行动使用者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e)将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转换为一网际控制讯息协 定讯息协定;及 (f)传输获得于步骤(e)当作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 息之该讯息。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步骤(a)包括: (g)创造一通信/控制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步骤(c)进一 步包括: (g)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传送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 讯息。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步骤(e)将使 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而被传送之短讯息服务讯息转 换为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 17.一种传输被预期通过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 网路之讯号/控制封包之方法,包括: 位于一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 (a)创造一短讯息服务讯息; (b)将该控制及资料资讯插入该短讯息服务讯息酬 载;及 (c)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而传输被预期漫游该传输 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该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讯息中心: (d)接收短讯息对等协定中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及 (e)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将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引 进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步骤(e)进一 步包括: 插入其为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该网际控制讯息协 定讯息之一信头。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该给 定蜂巢网路中之一基地台: 转传获得于步骤(c)之该讯息至该讯息中心。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另一 蜂巢网路中之另一讯息中心: (f)运用获得于步骤(e)之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 短讯息服务讯息;及 (g)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转换被预期给该另一蜂巢 网路中之一使用者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该另 一蜂巢网路中之另一基地台: 传输获得于步骤(g)之该讯息至该使用者。 22.一种从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传输具有 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当作一酬载之一短讯息 服务讯息至一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之方法, 包括: 该蜂巢网路中之一讯息中心: (a)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b)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 该行动使用者; 位于该蜂巢网路中之该行动使用者: (c)接收步骤(b)中获得于短讯息对等协定中之该讯 息。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 该蜂巢网路中之一基地台: (d)从该讯息中心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及 (e)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该行动使用者。 24.一种经由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传输一 短讯息服务讯息至一无线区域网路系统中之一无 线装置并具有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当作一酬 载之方法,包括: 一存取路由器: (a)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b)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至该无线装置; 该无线装置: (c)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获得于步骤(b)中之 该讯息。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括: 一蜂巢网路中一行动使用者 (d)创造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及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 息至该蜂巢网路中之一基地台; (e)从该行动使用者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 (f)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该蜂巢网路中之一讯 息中心;及 (g)该讯息中心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传输该短讯 息服务讯息至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 26.一种处理于无线蜂巢及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 (TCP/IP)网路间移动之给定格式之讯息的装置,包括: 将蜂巢网路中之该给定格式之该讯息转换为一网 际控制讯息协定之装置;及 将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传输至该传输控制协定/ 网际协定网路之装置。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传输漫游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之该网际 控制讯息协定讯息至一第二蜂巢网路之装置;及 转换被接收于该第二蜂巢网路中之该网际控制讯 息协定讯息至该给定格式讯息之装置。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从该转换装置传输该给定格式讯息至该第二蜂巢 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之装置。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装置,其中该给定格式 讯息系被该首先被提及之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 用者所最初创造。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装置,其中该给定格式 讯息系为藉由下列创造之一短讯息服务讯息: 产生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之装置;及 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插入该短讯息服务讯 息之一酬载之装置。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从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传输至一无线区 域网路系统之装置;及 转传被接收于该无线区域网路系统之该网际控制 讯息协定讯息至一无线装置之装置。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一行动使用者具有使用短讯息对等协定接收该给 定格式讯息之装置。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位于该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具有创造 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之装置;及 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当作一酬载插入一短讯息 服务讯息之装置。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装置,其中用于转换之 该装置系进一步包括: 插入其为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该网际控制讯息协 定讯息之一信头之装置。 35.一种传输一无线系统中给定格式之讯息之装置, 包括: 位于一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包括: 创造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之装置; 将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插入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酬载之装置;及 通信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当作被预期漫游之讯息至 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之装置; 该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第一单元,包括: 从该行动使用者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装置; 将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转换为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 讯息协定之装置;及 从该用于转换之装置传输该讯息当作一网际控制 讯息协定讯息之装置。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装置,其中该用于通信 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传送该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 息之装置。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装置,其中该用于转换 之装置系将使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而被传送之该短 讯息服务讯息转译为网际控制讯息协定。 38.一种传输被预期通过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 网路之讯号/控制封包之装置,包括: 位于一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包括: 创造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装置; 将该讯号/控制封包插入该短讯息服务讯息酬载之 装置;及 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传输被预期漫游该传输控制 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装置; 该给定蜂巢网路中之一讯息中心,包括: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装置;及 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转换被预期给该蜂巢网路中 之行动使用者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装置。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该给 定蜂巢网路中之一基地台,具有转传获得自该行动 使用者之该讯息至该讯息中心之装置。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另一 蜂巢网路中之另一讯息中心,包括: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装置;及 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转换被预期给该另一蜂巢网 路中之行动使用者之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装置。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该另一蜂巢网路中之另一基地台,具有传输获得自 该另一讯息中心之该讯息至该另一行动使用者之 装置。 42.一种从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传输具有 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当作酬载之一短讯息服 务讯息至一蜂巢网路中之一行动使用者之装置,包 括: 一讯息中心,包括: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装置; 运用短讯息对等协定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该 行动使用者之装置; 该行动使用者,包括: 接收获得自短讯息对等协定中之该讯息之装置。 43.一种自一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传输具有 一网际控制讯息协定讯息当作一酬载之一短讯息 服务讯息至一无线区域网路系统中之一无线装置 之装置,包括: 一存取路由器,包括: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该短讯息服务讯息之 装置;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 该无线装置之装置; 该无线装置,包括: 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接收获得自该存取路由器 之该讯息之装置。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 一蜂巢网路,可支援短讯息对等协定, 一行动使用者,具有创造该短讯息服务讯息及传输 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一基地台之装置; 该基地台具有传输该短讯息服务讯息至一讯息中 心之装置;及 该讯息中心运用网际控制讯息协定传输该短讯息 服务讯息至该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网路。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装置,其中用于转换之 该装置系进一步包括: 插入其为一短讯息服务讯息之该网际控制讯息协 定讯息之一信头之装置。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依据先前技术且有助于了解本发明之短 讯息服务讯息流之方块图。 第二图为被说明于以上应用(1)之本发明之第一实 施例之方块图其中短讯息服务讯息系被传送于网 际协定网路。 第三图为替代实施例之方块图其系基于第一实施 例并从蜂巢系统传送短讯息服务页至无线区域网 路系统(WLAN)。 第四图为被说明于以上应用(2)之第二实施例之方 块图其显示传输当作依据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之 短讯息服务讯息之传输控制协定/网际协定封包之 系统。 第五图为传输当作依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第一 替代例之短讯息服务讯息之网际协定封包之第二 实施例系统之方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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