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外部电极灯管之电极设置及其应用
摘要 一种外部电极灯管之组装结构,至少包括复数支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于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每一支外部电极灯管(例如是U形灯管)至少包括一第一直线部、一第二直线部和一第一弯管部,第一弯管部系分别连接第一直线部与第二直线部之一端,且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此组装结构可应用于显示元件之背光模组中,以作为发光装置提供显示元件所需之光源。
申请公布号 TWI274933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3.01
申请号 TW093123144 申请日期 2004.08.02
申请人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麦建进;徐宾鸿
分类号 G02F1/133(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外部电极灯管(EEFL),至少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一第二直线部和一第一弯管部,该 第一弯管部系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部电极灯管,其中 该第一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具有一第 二外部电极,该第二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 端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外部电极灯管,其中 当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 部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 可发光。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部电极灯管更具 有一第二弯管部,系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 二直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 部电极。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外部电极灯管,其中 当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 部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 可发光。 6.一种U型外部电极灯管(U-shaped EEFL),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其一端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一第二直线部,其一端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及 一弯管部,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线部,且 该弯管部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其中,当一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 部电极时,可使该U型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 二直线部发光。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U型外部电极灯管, 其中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部电极分别为一 高压电极,该第三外部电极为一接地电极。 8.一种外部电极灯管(EEFL),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 一第二直线部; 一第一弯管部,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及 一第二弯管部,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部电 极; 其中,当一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 部电极时,可使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 线部发光。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外部电极灯管,其中 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部电极分别为一高压 电极和一接地电极。 10.一种U型外部电极灯管之结构,至少包括: 复数支U型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 每一支U型外部电极灯管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其一端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一第二直线部,其一端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及 一弯管部,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线部,且 该弯管部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当一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部电 极时,可使该U型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 线部发光;和 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系用以夹持平行排列 之该些U型外部电极灯管。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结构,其中该夹持 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U型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 弯管部以及该些第一、第二直线部。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结构,其中该夹持 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数个 接地铜片与该些U型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三外部 电极以及该些第一、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13.一种外部电极灯管之结构,至少包括: 复数支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系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 一第二直线部; 一第一弯管部,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及 一第二弯管部,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部电 极; 当一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该第二外部电 极时, 可使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发光; 和 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系用以夹持平行排列 之该些外部电极灯管。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结构,其中该夹持 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 一弯管部和该些第二弯管部。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结构,其中该夹持 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数个 接地铜片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一外部电 极和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16.一种外部电极灯管之组装结构,至少包括: 复数支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至少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一第二直线部和一第一弯管部,该 第一弯管部系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和 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系用以夹持平行排列 之该些外部电极灯管。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 第一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具有一第二 外部电极,该第二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 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弯管部以及该些第一、第二直线部。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以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三 外部电极和该些第一、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更具有一第二弯管部,系分别连 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 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第一弯管部和该些第二弯管部。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一外 部电极和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25.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至少包括: 一壳体(housing),具有一框架(frame); 一扩散板,置于该框架处;和 一发光装置,置于该壳体一底面处用以作为该背光 模组之一光源,该发光装置至少包括: 复数支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至少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一第二直线部和一第一弯管部,该 第一弯管部系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和 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系用以夹持平行排列 之该些外部电极灯管。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第一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具有一第二 外部电极,该第二直线部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 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弯管部以及该些第一、第二直线部。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以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三 外部电极和该些第一、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更具有一第二弯管部,系分别连 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 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第一弯管部和该些第二弯管部。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一外 部电极和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复数张扩散膜置于该扩散板上方。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一反射板置于该发光装置之下方。 36.一种显示元件,至少包括: 一显示面板;和 一背光模组,其中该背光模组系与该显示面板电性 连接,并提供该显示面板一亮度,该背光模组至少 包括: 一壳体(housing),具有一框架(frame); 一扩散板,置于该框架处;和 一发光装置,置于该壳体一底面处用以作为该背光 模组之一光源,该发光装置至少包括: 复数支外部电极灯管,系以平行排列方式组装,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至少包括: 一第一直线部、一第二直线部和一第一弯管部,该 第一弯管部系分别连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 线部之一端,且该第一弯管部具有一第一外部电极 ;和 一夹持机构(holding apparatus),系用以夹持平行排列 之该些外部电极灯管。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于远离该第一 弯管部之一端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该第二直线部 于远离该第一弯管部之一端具有一第三外部电极 。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该第二和该第三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弯管部以及该些第一、第二直线部。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以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三 外部电极和该些第一、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每 一支外部电极灯管更具有一第二弯管部,系分别连 接该第一直线部与该第二直线部之另一端,且该第 二弯管部具有一第二外部电极。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当 一外部电压跨接在该第一外部电极和该第二外部 电极时,该灯管之该第一直线部和该第二直线部可 发光。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夹持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 些第一弯管部和该些第二弯管部。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该 夹持机构之两端分别具有复数个高压侧铜片和复 数个接地铜片与该些外部电极灯管之该些第一外 部电极和第二外部电极电性连接。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背 光模组更包括复数张扩散膜置于该扩散板上方。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显示元件,其中背 光模组更包括一反射板置于该发光装置之下方。 图式简单说明: 第1A图绘示依照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外部电极 灯管与夹持结构之示意图。 第1B图为第1A图中单支外部电极灯管之示意图。 第2A图为第1A中第一夹持部之放大示意图。 第2B图为第2A图中第一导电片之示意图。 第3A图为第1A图中第二夹持部之放大示意图。 第3B图为第3A图中第二导电片之示意图。 第4图绘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之外部电极灯管之示 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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