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发光显示装置系在改良知发光显示装置亮度不足、使用年限短及价格高等之问题。本创作藉由以一第一发光源配合一霓虹灯管或一电致发光光源之方式,提高发光显示装置之亮度及使用年限。
申请公布号 TWM306560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21
申请号 TW095213792 申请日期 2006.08.04
申请人 陈诚忠 发明人 陈诚忠
分类号 B60Q1/26(2006.01) 主分类号 B60Q1/2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行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侯庆辰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一罩体,系由可透光材质所制成; 一基座,可供该罩体罩合,以形成一容置空间; 至少一第一发光源,容置于该容置空间内;以及 至少一霓虹灯管,容置于该容置空间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第一发光源系由下列所选择:灯泡、灯管及发光二 极体(LED)。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之可透光材质系为以下任一态样:全透光、半 透光、局部透光以及各种颜色透光材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可具有文字或图样。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更包括至少一固定结构。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与该固定结构系为一体成型。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固定结构系附加于罩体。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固定结构系利用卡扣或锁固方式固定一被固定物 。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霓虹灯管更包括一弹性避震环。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霓虹灯管系呈特定文字或图样。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更包括 一转换器。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显示装置,更包括 一支撑结构,系设于该容置空间内。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支撑结构更包括至少一固定件。 14.一种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一罩体,系由可透光材质所制成; 一基座,可供该罩体罩合,以形成一容置空间; 至少一第一发光源,装设于该容置空间内;以及 至少一电致发光光源,装设于该容置空间内。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第一发光源系由下列所选择:灯泡、灯管及发光二 极体(LED)。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之可透光材质系为以下任一态样:全透光、半 透光、局部透光以及各种颜色透光材质。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更包括至少一固定结构。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罩体与该固定结构系为一体成型。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固定结构系附加于罩体。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固定结构系利用卡扣、贴合、胶合或锁固方式固 定一被固定物。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发光显示装置,更包括 一转换器。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发光显示装置,更包括 一支撑结构,系设于该容置空间内。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该 支撑结构更包括至少一固定件。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习知发光显示装置之立体组合图。 第二图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第四图为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第六图为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第七图为本创作第四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第八图为本创作第五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
地址 桃园县桃园市阳明十一街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