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餐台(H-5305)
摘要 1.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2.右视图与左视图相同,省略右视图。3.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俯视图、仰视图。4.A处所指为玻璃。
申请公布号 CN3611725D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21
申请号 CN200630056797.3 申请日期 2006.03.28
申请人 叶锦满 发明人 叶永强
分类号 06-03 主分类号 06-03
代理机构 东莞市华南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 明
主权项
地址 523752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社贝工业区东莞市建益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