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使用方法及照明器具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包括作为封入物含有如下物质的发光管,所述物质为:卤化镝、卤化铥、卤化钬、卤化铒及卤化铽当中的至少一种;水银;稀有气体;卤化铊及卤化钠,其特征是,相对于所述发光管中所含的卤化镝、卤化铥、卤化钬、卤化铒及卤化铽中的金属元素的摩尔数,所述发光管中所含的卤化铈的铈元素的摩尔数在10%以下,并且在利用高压水银灯用的试验用稳定器将所述陶瓷金属卤化物灯点亮时的所述发光管的管壁负载为22~25W/cm<SUP>2</SUP>。 | ||
申请公布号 | CN19186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2.21 |
申请号 | CN200580004765.1 | 申请日期 | 2005.02.10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杰士汤浅 | 发明人 | 中野邦昭;谷口晋史;川崎和彦 |
分类号 | H01J61/2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J61/2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朱丹 |
主权项 | 1.一种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包括作为封入物含有如下物质的发光管,所述物质为:卤化镝、卤化铥、卤化钬、卤化铒及卤化铽当中的至少一种;水银;稀有气体;卤化铊及卤化钠,其特征是,相对于所述发光管中所含的卤化镝、卤化铥、卤化钬、卤化铒及卤化铽中的金属元素的摩尔数,所述发光管中所含的卤化铈的铈元素的摩尔数在10%以下,并且在利用高压水银灯用的试验用稳定器将所述陶瓷金属卤化物灯点亮时的所述发光管的管壁负载为22~25W/cm2。 | ||
地址 | 日本国京都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