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筷子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生活用品,特别涉及一种便携式筷子,由下筷体(2)和上筷体(6)组成,在和状下筷体(2)左端头的管内紧配合装一个筷头(1),在下筷体右端圆周上固定两个限位片(5),下筷体(2)右段壁上设一小孔,孔内活动地装一个定位销(3),定位销(3)下端与弹簧(4)一端固定在一起,弹簧(4)装在下筷体(2)的圆孔里,下筷体与上筷体(6)活动地套装在一起,上筷体(6)右端头圆周设有向内弯基的凸台(8),右端头内孔与筷盖(7)紧配合在一起,该筷子可以伸缩,当不用时可以缩短,携带方便,像一支笔一样放到衣袋里,特别适用于学生、集体独自生活,吃食堂人员和出门旅行时使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86806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2.14 |
申请号 | CN200520093453.X | 申请日期 | 2005.11.10 |
申请人 | 曹桂华 | 发明人 | 曹桂华;李景宏 |
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 | 主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 |
代理机构 | 阜新市和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邢志宏;赵景浦 |
主权项 | 1、一种便携式筷子,由下筷体(2)和上筷体(6)组成,其特征在于在和状下筷体(2)左端头的管内紧配合装一个筷头(1),在下筷体右端圆周上固定两个限位片(5),下筷体(2)右段壁上设一小孔,孔内活动地装一个定位销(3),定位销(3)下端与弹簧(4)一端固定在一起,弹簧(4)装在下筷体(2)的圆孔里,下筷体与上筷体(6)活动地套装在一起,上筷体(6)右端头圆周设有向内弯基的凸台(8),右端头内孔与筷盖(7)紧配合在一起。 | ||
地址 | 123000辽宁省阜新市山中街商业楼1-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