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方法及系统
摘要 一种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方法,系应用于一无线通讯系统中,该方法系于同步程序所取得之讯号状态评估值累计次数达到一预设值时,以该等讯号状态评估值之相位参数来形成一彭加勒图,其后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一斜率为正值1之第一对角线(y=x)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遮蔽现象,以达到有效监别遮蔽现象之功效。
申请公布号 TWI2738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11
申请号 TW093135983 申请日期 2004.11.23
申请人 简呈豪 发明人 简呈豪
分类号 H04Q7/38(2006.01) 主分类号 H04Q7/3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方法,系应用于一无 线通讯系统中,该无线通讯系统具有一讯号传送装 置及一讯号接收装置,该讯号接收装置时时执行一 同步程序以评估其与该讯号传送装置间的讯号传 输路径之通讯品质,各该同步程序取得一讯号状态 评估値,该讯号状态评估値至少有一相位参数与一 功率参数,该方法系包含以下步骤: (A)当该等讯号之累计次数达到一预设値时,以该等 讯号之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来形成一彭加勒图;及 (B)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 的一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 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 径处于一遮蔽现象中。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该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 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 于该彭加勒图中时,且其之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 噪音平均功率之容许范围内,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 位于一部分遮蔽现象中。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 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而集中于一特 定点的周围时,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深度遮 蔽现象中。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 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于 该彭加勒图中时,且其功率参数値落于一白噪音平 均功率的容许范围内时,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 一完全遮蔽现象中。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3或4项所述之监别方 法,其中,该步骤(B)系计算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 点之离散率来判断该等相位参数之分布。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在该步骤(B)系含有以下子步骤: (B-1)以复数条斜率为1之斜线将该彭加勒图分割成 奇数个等面积之第一区域; (B-2)计算该彭加勒图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 于该等第一区域之一正实际离散率;及 (B-3)若该正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一临界値时,且 其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之容许范 围内,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部分遮蔽现象; 若该功率参数値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 围内,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完全遮蔽现象。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一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第一区域决定之一第 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二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限离 散値系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皆均匀位于该第 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二极限离散率系该等相 位参数所形成之点均匀分布于各该第一区域时的 离散率。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更包含一子步骤(B-4),若该正实际离散率 大于该第一临界値时,以复数条斜率为-1之斜线重 新分割该彭加勒图为奇数个等面积之第二区域,再 以计算一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于该等第二区 域之负实际离散率,而后若该负实际离散率不大于 一第二临界値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正常 情况,反之,则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深度遮 蔽现象。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二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该等第二区域决定之 该第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三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 限离散率系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 之点皆均匀位于该第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三 极限离散率系于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集中于一特定点之离散率。 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在步骤(B)中,于判断出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遮蔽 现象时,通知该讯号接收装置及讯号传送装置。 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等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数量等于该同步程序 的一讯号取样频率除以一为2之倍数之第一预设値 后,再取整数后,乘以2后加1。 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一预设値等于6。 13.一种具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功能之讯号接收 装置,系应用于一无线通讯系统中,该无线通讯系 统更具有一与该讯号接收装置进行无线讯号通讯 之讯号传送装置,该讯号接收装置包括: 一主系统,用以收发资讯并定时执行一同步程序以 评估其与该讯号传送装置间讯号传输路径的通讯 品质,各该同步程序取得一讯号状态评估値,各该 讯号状态评估値至少有一相位参数与一功率参数; 及 一监别模组,系于该讯号状态评估値之数量已达到 一预设値时,以该等讯号状态评估値之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来形成一彭加勒图,并于识别出该等相位 参数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一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 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 布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遮蔽现象中。 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监别模组系含有: 一绘图单元,系撷取该等相位参数来形成一彭加勒 图;及 一判断单元,系分析该等相位参数之分布并于识别 出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第一对角线或 该至少一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 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遮蔽现象中。 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 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 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于该彭加 勒图中时,又其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 率之容许范围内,该判断单元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 位于一部份遮蔽现象中。 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 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 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集中于一特定点的 周围时,该判断单元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深 度遮蔽现象中。 1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斜率为 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 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于该彭加勒图中时,又 其功率参数値落于该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 内,该判断单元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完全遮 蔽现象中。 1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或15或16或17项所述之讯 号接收装置,其中,该判断单元系计算该等相位参 数所形成之点之离散率来判断该等相位参数之分 布。 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判断单元系先以复数条与该斜率为正値1 之第一对角线平行之斜线将该彭加勒图分割成奇 数个等面积之第一区域,再计算该彭加勒图中该等 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于该等第一区域之一正实际 离散率,而后若该正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一临界 値时,又其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的 容许范围内,该判断单元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 一部分遮蔽现象。 2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若该正实际离散率大于该第一临界値时,该 判断单元以复数条与一斜率-1之第二对角线平行 之斜线重新分割该彭加勒图为复数个等面积之第 二区域,再以计算一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于该 等第二区域之负实际离散率,而后若该负实际离散 率不大于一第二临界値时,该判断单元判断该讯号 传输路径处于一正常情况,反之,该判断单元判断 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深度遮蔽现象。 2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若该正实际离散率不大于第一临界値且其功 率参数値落于该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该判 断单元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完全遮蔽现象 中。 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监别模组判断出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遮 蔽现象中时,以通知该主系统一关于该讯号传输路 径处于该遮蔽现象中之讯息。 2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主系统收到该讯息时,则通知该讯号接收 装置与该讯号传输装置执行一交递程序或一暂时 中止该通讯。 2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等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数量等于该同步 程序的一讯号取样频率除以一为2的倍数之第一预 设値后取整数后再乘以2后加1。 2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讯号接收装置, 其中,该第一预设値等于6。 26.一种用以使讯号接收装置执行无线通讯遮蔽现 象监别步骤之储存媒体,该讯号接收装置系应用于 一无线通讯系统中,该无线通讯系统更具有一与该 讯号接装置相互传输讯号之讯号传送装置,该讯号 接收装置时时执行一同步程序以评估其与该讯号 传送装置间的通讯品质,各该同步程序取得一讯号 状态评估値,该讯号状态评估値至少有一相位参数 与一功率参数,该监别步骤系包含: (A)当该等讯号状态评估値之累计次数达到一预设 値时,以该等讯号之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来形成一 彭加勒图;及 (B)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 的一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 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时,判断该讯号传输路 径处于一遮蔽现象中。 2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 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 分布且均匀散布于该彭加勒图中时,又其功率参数 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监别该讯 号传输路径位于一部份遮蔽现象中。 2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 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 分布且集中于一特定点的周围时,监别该讯号传输 路径位于一深度遮蔽现象中。 2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 对角线或两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 分布且均匀散布于该彭加勒图中时,又其功率参数 値落于该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内,该判断单 元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完全遮蔽现象中。 3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7或28或29项所述之储存媒 体,其中,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系计算该等 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之离散率来判断该等相位参 数之分布。 3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系含有以下子步骤: (B-1)以复数条与该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平行 之斜线将该彭加勒图分割成奇数个等面积之第一 区域; (B-2)计算该彭加勒图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 于该等第一区域之一正实际离散率;及 (B-3)若该正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一临界値且该 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 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部分遮蔽现象;若该功 率参数値落于该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内,判 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完全遮蔽现象。 3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该第一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该等第一区域决定之 一第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二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 限离散値系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皆均匀位于 该第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二极限离散率系该 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均匀分布于各该第一区域 时的离散率。 3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在该监别步骤中的该步骤(B)更包含一子步骤(B-4), 若该正实际离散率大于该第一临界値时,以复数条 与一斜率-1之第二对角线平行之斜线重新分割该 彭加勒图为奇数个等面积之第二区域,再以计算一 该等相位参数于该等第二区域之负实际离散率,而 后若该负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二临界値时,判断 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正常情况,反之,则判断该 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深度遮蔽现象。 3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该第二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该等第二区域决定之 该第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三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 限离散値系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 之点皆均匀位于该第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三 极限离散率系于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集中于一特定点之离散率。 3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该监别步骤的步骤(B)中,于判断出该讯号传输路径 处于该遮蔽现象时,通知该讯号传送装置与该讯号 接收装置。 3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该等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数量等于该同步程序 的一讯号取样频率除以一2的倍数之第一预设値后 取整数,再乘以2后加1。 3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储存媒体,其中, 该第一预设値等于6。 38.一种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方法,系应用于一无 线通讯系统中,该无线通讯系统具有一讯号传送装 置及一讯号接收装置,该讯号接收装置时时执行一 同步程序以评估其与该讯号传送装置间讯号传输 路径的通讯品质,各该同步程序取得一讯号状态评 估値,该讯号状态评估値至少有一相位参数与一功 率参数,该方法系包含以下步骤: (A)当该等讯号之累计次数达到一预设値时,以该等 讯号之相位参数来形成一彭加勒图; (B)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加勒图中 的一斜率为正値之第一对角线或至少一与该第一 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时,判断该讯号传输 路径处于一遮蔽现象中;及 (C)若判断出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该遮蔽现象时,执 行一交递程序或一暂时中止通讯。 3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该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 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 于该彭加勒图中时,又其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 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围内,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 于一部份遮蔽现象中。 4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该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 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集中于一 特定点的周围时,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深度 遮蔽现象中。 4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中,若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未沿该彭 加勒图中的斜率为正値1之第一对角线或两条与该 第一对角线平行之平行线附近分布且均匀散布于 该彭加勒图中时,又其功率参数値落于该白噪音平 均功率之容许范围内,监别该讯号传输路径位于一 完全遮蔽现象中。 4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9或40或41项所述之监别方 法,其中,该步骤(B)系计算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 点之离散率来判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之分 布。 4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在该步骤(B)系含有以下子步骤: (B-1)以复数条与该第一对角线平行之斜线将该彭 加勒图分割成奇数个等面积之第一区域; (B-2)计算该彭加勒图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 于该等第一区域之一正实际离散率;及 (B-3)若该正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一临界値时,加 上功率参数値未落于一白噪音平均功率的容许范 围,判断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部分遮蔽现象;若 功率参数値在白噪音平均功率之容许范围内,判断 该讯号传输路径处于一完全遮蔽现象。 4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一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该等第一区域决定之 一第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二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 限离散値系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皆均匀位于 该第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二极限离散率系该 等相位参数所形成之点均匀分布于各该第一区域 时的离散率。 4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步骤B)更包含一子步骤(B-4),若该正实际离散率 大于该第一临界値时,以复数条与一斜率-1之第二 对角线平行之斜线重新分割该彭加勒图为奇数个 等面积之第二区域,再以计算一该等相位参数所形 成之点于该等第二区域之负实际离散率,而后若该 负实际离散率不大于一第二临界値时,判断该讯号 传输路径处于一正常情况,反之,则判断该讯号传 输路径处于一深度遮蔽现象。 4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二临界値系取决于对应该等第二区域决定之 该第一极限离散率与一第三极限离散率,该第一极 限离散値系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形成 之点皆均匀位于该第一对角线上的离散率,该第三 极限离散率系于该等第二区域中该等相位参数所 形成之点集中于一特定点之离散率。 4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通讯系统包含一系统服务端设备及一藉由该系 统服务端设备无线收发资讯之使用者端设备,该系 统服务端设备与该使用者端设备分别具有该讯号 接收装置与该讯号传送装置,在步骤(C)中,该暂时 中止该通讯系令该使用者端设备与该系统服务端 设备协调以中止该通讯或该使用者端设备讯号发 射直至自该使用者端设备再度收到该系统服务端 之同步讯号并经过该使用者端设备之讯号接收装 置评估为非完全遮蔽之情况为止。 4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等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数量等于该同步程序 的一讯号取样频率除以一为2的倍数之第一预设値 后取整数后再乘以2后加1。 4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监别方法,其中, 该第一预设値等于6。 图式简单说明: 图1是本发明之具无线通讯遮蔽现象监别功能之无 线通讯系统的较佳实施例的一架构图; 图2是本实施例中无线通讯环境的一范例的示意图 ; 图3是图1中实施例中监别方法的流程图; 图4是图3中的相位参数分析程序之流程图; 图5是图2中的范例于正常情况下之彭加勒图; 图6是图2中的范例于部分遮蔽现象之彭加勒图; 图7是图2中范例于深度遮蔽现象之彭加勒图; 图8是本实施例中彭加勒图以复数条正斜率之斜线 分区的一范例之示意图; 图9是图8中的各区域的点数分布图;及 图10是本实施例中彭加勒图以复数条负斜率之斜 线分区的一范例之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松山区光复南路23号9楼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