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造方法
摘要 一种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造方法,其特征为于氧化性气体中高温氧化卤化金属之金属氧化物的制造方法中,卤化金属为包含选自包含钛、矽及铝之氯化物、溴化物、碘化物之群组至少金属元素不同之2种以上化合物的混合气体(混合氯化金属气体),由个别预热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及氧化性气体至500℃以上再来反应,制造含有 BET比表面积为10~200 m2/G之混晶状态的一次粒子的超微粒氧化物,以该方法所得之超微粒氧化物及该氧化物之用途。
申请公布号 TWI2722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01
申请号 TW090102068 申请日期 2001.02.01
申请人 昭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田中淳;富川伸一郎
分类号 C01G23/07(2006.01);C09D7/12(2006.01) 主分类号 C01G23/07(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造方法,其特征为于 氧化性气体中高温氧化卤化金属之金属氧化物的 气相制造法中,卤化金属为含有至少2种以上选自 钛、矽及铝之氯化物、溴化物、碘化物所构成之 群组之不同金属元素化合物的混合气体(混合卤化 金属气体),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与氧化性气体个 别预热至500℃以上后分别以10m/s以上流速供给于 反应管而反应,制造包含BET比表面积为10-200m2/g混 晶状态之一次粒子的超微粒氧化物。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为使至少2种以上 选自钛、矽(本发明中属金属元素)及铝之氯化物 、溴化物、碘化物所构成之群组之不同金属元素 化合物经单独气化后,以气体状来混合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 制造方法,其中以钛、矽及铝之氯化物、溴化物、 碘化物所构成之群组为TiCl2、TiCl3、TiCl4、TiBr3、 TiBr4、SiCl4、Si2Cl6、Si3Cl8、Si3Cl10、Si5Cl12、Si10Cl12 、SiBr4、Si2Br6、Si3Br8、Si4Br10、SiI4、Si2I6、SiCl2I2、 SiClI3、SiBr3I、SiHI3、SiCl3I、SiH3Br、SiH2Br2、SiHBr3、 SiCl3Br、SiCl2Br2、SiClBr3、AlCl3、AlBr3及AlI3。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于该反应管内,以该反应管内温度超 过600℃之高温度条件下,将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与 氧化性气体滞留1秒以下之时间来反应。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反应管内之气体平均流速为5m/秒以 上。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供给预热后之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与氧 化性气体于反应管内而产生紊流。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与氧化性气体以 同轴平行流动喷嘴供给于反应管内,同时该同轴平 行喷嘴之内管的内径为50mm以下。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的浓度为10-100体 积%。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之制 造方法,其中预热该混合卤化金属气体与氧化性气 体之温度为800℃以上。 10.一种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特征为以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9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制造者。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BET比表面积为10-200m2/g,同时包含存在于一次粒 子内之钛-氧-矽键结的混晶。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BET比表面积为10-200m2/g,同时包含存在于一次粒 子内之钛-氧-铝键结的混晶。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或第12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 物,其中以800℃、1小时加热后之BET比表面积减少 率为10%以下。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或第12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 物,其中以98%丙三醇为溶剂溶解0.02%夕阳黄,于其中 分散0.067%氧化物并于BLB灯(紫外线灯)以1.65mW/cm2之 强度的紫外线照射后,于测定在490nm吸光度变化( OD)的方法中,该吸光度变化为5(/hr)以下。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BET比表面积为10-200m2/g,同时包含存在于一次粒 子内之铝-氧-矽键结混晶者。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12或15项之超微粒混晶氧 化物,其中于氯含有率为A(%)、BET比表面积为B(m2/g) 的情况下,A/B为0.001以下。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可作为颜料、介电体原料、化粧料、衣料、紫外 线遮蔽剂、研磨剂、矽橡胶、纸、光触媒、壁材 、玻璃、招牌、道路建筑用水泥、布、木材、或 车辆之用途使用。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可使用于水性浆体之用途上。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可使用于有机聚合体组成物之用途上。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该有机聚合体组成物之有机聚合体为至少1种选 自以合成热可塑性树脂、合成热硬化性树脂、及 天然树脂所构成之群组。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该有机聚合体组成物中超微粒混晶氧化物的浓 度为该组成物全部质量中0.01-80质量%的范围。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该有机聚合体组成物可使用于涂料之用途上。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该有机聚合体组成物可使用于复合物之用途上 。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有机聚合体组成物可使用于选自纤维、薄膜及 塑胶成形体之成形体用之母料的用途上。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有机聚合体组成物可使用于成形体成型之用途 上。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中该成形体选自纤维、薄膜及塑胶成形体。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超微粒混晶氧化物,其 可使用于构造体表面上。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适于本发明使用之具备同轴平行流动喷嘴的 反应管之一范例的概略模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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