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图像重放装置和重放方法 |
摘要 |
一种图像重放装置和重放方法。当改变记录在磁带(709)上的图像的记录格式时,延长通过REC回放功能重放图像信号的时间段。即使当在通过REC回放功能重放图像信号期间改变记录格式时,也可以在显示蓝底屏幕(408)之后显示以改变后的记录格式记录的图像(409)。因此,用户可以判断是由于切换系统还是由于图像信号的未记录部分而显示了蓝底屏幕(408)。因此,可以防止用户在记录过图像信号的区域上错误地覆盖新的图像信号。 |
申请公布号 |
CN190107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1.24 |
申请号 |
CN200610103549.9 |
申请日期 |
2006.07.21 |
申请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和田克博 |
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G11B27/30(2006.01);H04N5/93(2006.01) |
主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权鲜枝 |
主权项 |
1.一种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重放装置包括:重放部件,用于从记录介质重放以多种不同记录格式记录的图像信号;记录回放执行部件,用于响应于对记录在该记录介质上的图像信号的记录回放指令的发出,控制所述重放部件将该记录介质从发出该记录回放指令时的位置倒回预定量,并从该倒回到的位置将来自该记录介质的图像信号重放基于该预定量的时间段;以及检测部件,用于检测由所述重放部件根据该记录回放指令重放的图像信号的记录格式的改变,其中,当所述检测部件检测到该图像信号的记录格式的改变时,所述记录回放执行部件进行控制,以执行比基于该预定量的时间段更长时间段的图像信号的重放操作。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大田区下丸子3-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