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液晶显示装置和光源灯
摘要 本发明提供可适合地构成透过型或半透过型的液晶显示装置的背光灯、在减少部件数量和消耗电功率方面很有效果并能得到卓越显示品位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具有光源灯及由扩散板和扩散片构成的光扩散层,该光源灯具有U字管等的折返部分(曲线部分),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通过由灯框架覆盖隐蔽光源灯的折返部分(曲线部分)的形态、用施加了减光或遮光处理的光学部件的形态、配置在有效显示区域外的形态、安装用于减光或遮光的部件的形态、用施加了减光处理的反射部件的形态中的某一个或组合的形态,对从光源灯的曲线部分产生的光的至少一部分进行了减光或遮光。
申请公布号 CN19025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24
申请号 CN200480040213.1 申请日期 2004.11.1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鹰田良树;山田克明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F21S2/00(2006.01);F21Y103/025(2006.01);G09F13/04(2006.01);G09F9/00(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该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具有光源灯和光扩散层,其特征在于:该光源灯具有曲线部分;该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对从光源灯的曲线部分产生的光的至少一部分进行了减光或遮光。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