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测定鲎试剂灵敏度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细菌内毒素的检测,具体地说是测定鲎试剂灵敏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1)采用3-6个浓度的标准内毒素,在内毒素测定仪上,对不同灵敏度的标准鲎试剂进行试验,将其反应时间的对数与内毒素浓度的对数做线性回归,得到相应的不同灵敏度的标准曲线,作为判断的依据;2)待测灵敏度的鲎试剂,与1~6个浓度的标准内毒素反应,在相应的反应时间或溶液的吸光度条件下,利用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内毒素浓度及内毒素的回收率,根据回收率在75-120%之内的标准曲线所对应的灵敏度,确定为待测鲎试剂的灵敏度。本发明的优点是快速、准确、应用范围广。 |
申请公布号 |
CN1296714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1.24 |
申请号 |
CN03111398.2 |
申请日期 |
2003.04.09 |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
发明人 |
李京华;邵英光;王俊德 |
分类号 |
G01N33/579(2006.01);G01N33/52(2006.01) |
主分类号 |
G01N33/579(2006.01) |
代理机构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宗富;周秀梅 |
主权项 |
1.测定鲎试剂灵敏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1)采用3-6个浓度的标准内毒素,在内毒素测定仪上,对标准鲎试剂进行试验,将其反应时间的对数与内毒素浓度的对数做线性回归,得到相应的标准曲线,作为判断的依据;其中:标准鲎试剂的灵敏度范围在0.01~0.5EU/ml;2)待测灵敏度的鲎试剂,与1~6个浓度的标准内毒素反应,得到相应的反应时间,利用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内毒素浓度及内毒素的回收率,根据回收率在75-120%之内的标准曲线所对应的灵敏度,确定为待测鲎试剂的灵敏度。 |
地址 |
11601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