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不可转让的匿名数字收据 | ||
摘要 | 提供了一种在具备公开密钥基础的通信系统中生成电子收据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由第二方从第一方接收请求消息,该请求消息包括交易请求以及基于第一方拥有的机密的第一公开密钥,并且其中该机密至少与第一方的补充(further)公开密钥的机密相关;用分配给第二方的第二公开密钥以电子方式签署至少部分请求消息,以颁发电子收据;以及向第一方提供该电子收据。另外,还提供了一种在具备公开密钥基础的通信系统中验证电子收据的所有权的方法,该验证起自在第一方与验证方之间发送与接收一系列消息。 | ||
申请公布号 | CN1297094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1.24 |
申请号 | CN02808699.6 | 申请日期 | 2002.03.25 |
申请人 |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 发明人 | 简·卡梅尼希;埃尔西·A·范赫里韦根 |
分类号 | H04L9/3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L9/3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定辉;黄小临 |
主权项 | 1.一种在具备公开密钥基础的通信系统中验证电子收据(LU)的所有权的方法,该验证起自第一方(U)与验证方(A,B)之间发送与接收的一系列消息,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从第一方(U)接收证据消息(PM),该证据消息(PM)至少从以下导出:基于第一方(U)所拥有机密(SU)的公开密钥(PU),并且其中机密(SU)至少与第一方(U)的补充公开密钥(PU,PUE)的机密(SU,SUE)相关;以及通过用第二公开密钥(PA)以电子方式签署至少部分请求消息(RM)而颁发的电子收据(LU),该请求消息(RM)包括交易请求(TR2,TR1)与第一公开密钥(PU,PU);确定该证据消息(PM)是否从第二公开密钥(PA)导出。 | ||
地址 | 美国纽约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