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 |
摘要 |
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它涉及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药物。它解决了目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存在毒副作用大,疗程长,疗效差的问题。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按重量份数比由12~18份甲珠、12~18份没药、8~12份元胡、18~22份当归、12~18份白术、12~18份黄芪、12~18份熟地、12~18份红花、18~22份双花、8~12份鱼腥草、12~18份五灵脂、8~12份大青叶、8~12份甘草、12~18份益母草制成。本发明药物无毒副作用,疗效好,子宫肌瘤治疗有效率高于95%,治愈率大于70%。 |
申请公布号 |
CN18954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1.17 |
申请号 |
CN200610010152.5 |
申请日期 |
2006.06.14 |
申请人 |
李悦来 |
发明人 |
李悦来;李吕平 |
分类号 |
A61K36/804(2006.01);A61P15/00(2006.01);A61K35/56(2006.01);A61K35/24(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6/804(2006.01) |
代理机构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单军 |
主权项 |
1、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按重量份数比由12~18份甲珠、12~18份没药、8~12份元胡、18~22份当归、12~18份白术、12~18份黄芪、12~18份熟地、12~18份红花、18~22份双花、8~12份鱼腥草、12~18份五灵脂、8~12份大青叶、8~12份甘草、12~18份益母草制成。 |
地址 |
163514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