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炸炉中使用的炸缸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为炸炉中使用的炸缸。其底部的四角不能隐藏残渣,方便清洗,更换后的新油其质量可以保证,不会有遗留污染物的污染,炸制的食品可以放心使用,对人体是安全的。其包括缸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内部的四个角为球坑形;所述缸体的侧壁设置有台阶;所述缸体通过冲压形成一个整体;在所述缸体的缸口上安装有把手。
申请公布号 CN2857739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17
申请号 CN200520139720.2 申请日期 2005.12.12
申请人 倪大明 发明人 倪大明;赵钟泉
分类号 A47J37/12(2006.01);A47J36/00(2006.01);A47J27/14(2006.01) 主分类号 A47J37/12(2006.01)
代理机构 无锡盛阳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顾吉云
主权项 1、炸炉中使用的炸缸,其包括缸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内部的四个角为球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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