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材料及应用其之有机电激发光元件
摘要 一种有机电激发光元件,包括一基板、一阳极、一阴极、一电洞传输层、一电子传输层及一发光层。阳极及阴极设置于基板上,电洞传输层设置于阳极及阴极之间,电子传输层设置于电洞传输层及阴极之间。发光层设置于电洞传输层及电子传输层之间,且发光层系由一主发光体及一客发光体所构成,客发光体系以化学式[I]表示:[I]其中,”M”为原子序大于40之金属原子,m系小于或等于”M”之配位基数目,n为小于m之正整数。”Y1”系选自于芳香基(aryl)或杂芳基(heteroaryl),”Y2”及”Y3”系独立选自于含氮杂环基。”x”、”R1”、”R2”及”R3”系独立选自于任何取代基或氢,”A”系选自于芳香基(aryl)、杂芳基(heteroaryl)或含氮杂环基。
申请公布号 TWI270573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11
申请号 TW094119903 申请日期 2005.06.15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佩琪
分类号 C09K11/06(2006.01);H05B33/14(2006.01) 主分类号 C09K11/0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素华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
主权项 1.一种发光材料,系以化学式[I]表示: 其中,"M"为原子序大于40之金属原子,m系小于或等 于"M"之配位基数目,n为小于m之正整数,"Y1"系选自 于芳香基(aryl)或杂芳基(heteroaryl),"Y2"及"Y3"系独立 选自于含氮杂环基,"X"、"R1"、"R2"及"R3"系独立选自 于任何取代基或氢,"A"系选自于芳香基(aryl)、杂芳 基(heteroaryl)或含氮杂环基。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其中"M"系 选自锇(osmium,Os)、钌(ruthenium,Ru)、铱(iridium,Ir)、铂 (platinum,Pt)、铼(rhenium,Re)、铊(thallium,Tl)、钯( palladium,Pb)或铑(rhodium,Rh)。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其中"A"系 选自于啶(pyridine)、苯(benzene)、(naphthalene)、 (anthracene)、菲(phenanthrene)或联苯(biphenyl)。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其中"X"、 "R1"、"R2"及"R3"系独立选自于烷基(alkyl)、烷氧基( alkoxy)、卤烷基(haloalkyl)、卤素族(halogen)、氰基( cyano group)或拉电子官能基。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其中n之 値为1。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为一蓝色 磷光客发光体。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更以化学 式[II]表示: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更以化学 式[III]表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更以化学 式[IV]表示: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材料,更以化 学式[V]表示: 11.一种有机电激发光元件(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device,OELD),包括: 一基板; 一阳极及一阴极,设置于该基板上; 一电洞传输层,设置于该阳极及该阴极之间; 一电子传输层,设置于该电洞传输层及该阴极之间 ;以及 一发光层,设置于该电洞传输层及该电子传输层之 间,且该发光层系由一主发光体及一客发光体所构 成,该客发光体系以化学式[I]表示: 其中,"M"为原子序大于40之金属原子,m系小于或等 于"M"之配位基数目,n为小于m之正整数,"Y1"系选自 于芳香基(aryl)或杂芳基(heteroaryl),"Y2"及"Y3"系独立 选自于含氮杂环基,"X"、"R1"、"R2"及"R3"系独立选自 于任何取代基或氢,"A"系选自于芳香基(aryl)、杂芳 基(heteroaryl)或含氮杂环基。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M"系选自锇(osmium,Os)、钌(ruthenium,Ru)、铱( iridium,Ir)、铂(platinum,Pt)、铼(rhenium,Re)、铊(thallium, Tl)、钯(palladium,Pb)或铑(rhodium,Rh)。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A"系选自于啶(pyridine)、苯(benzene)、( naphthalene)、(anthracene)、菲(phenanthrene)或联苯( biphenyl)。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X"、"R1"、"R2"及"R3"系独立选自于烷基(alkyl )、烷氧基(alkoxy)、卤烷基(haloalkyl)、卤素族(halogen )、氰基(cyano group)或拉电子官能基。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n之値为1。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该其中该客发光体为一蓝色磷光客发光体 。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该客发光体更以化学式[II]表示: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该客发光体更以化学式[III]表示: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该客发光体更以化学式[IV]表示: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其中该客发光体更以化学式[V]表示: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更包括: 一电洞注入层,设置于该电洞传输层及该阳极之间 。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更包括: 一电子注入层,设置于该电子传输层及该阴极之间 。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有机电激发光元 件,更包括: 一电洞阻挡层,设置于该电子传输层及该发光层之 间。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二之有机电激发 光元件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第2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之实施例三之有机电激发 光元件之制造方法的流程图。
地址 新竹市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力行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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