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为电视机主要供播放影音讯号用途,次要目的系作为显示器之用途。【创作特点】本案系由一萤幕本体、一座体及盖体组合而成;其萤幕本体呈不规则四边形形状;其座体呈一具卡通趣味性设计之类蜗牛L形状座体,一侧高竖于萤幕本体之一侧,另一侧平置于萤幕本体下方与本体相结合,其座体整体作曲弧修饰形状,并巧妙的将各控制按键及周边置于其中,其座体下方两侧并具细孔修饰之喇叭孔分布修饰;其盖体呈一伸缩盖蓬,可为萤幕本体罩盖并为之修饰,如此形成本案新式样具趣味性之特异视觉效果。本案整体造形皆未见于申请日前之公开资料,且非熟该项行业之通常技艺人士所能轻易思及,具新颖性及创作性,殆无疑义,爰依法提起专利申请,请贵局早日核准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D115007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11
申请号 TW094305263 申请日期 2005.08.31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克里斯沛登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晃颢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之22号11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