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用于卡片(8)之支承(81)之雷射作记机(5,5’,5”),卡片(8)选择性地含有积体电路(80),其特征为包括:至少一个雷射腔(59,59’,59”),其包括至少两个用于收容要被至少一个刻印手段(52,52’,52”)在至少一面上刻印之支承(81)之刻印位置(52a,52a’,52a”,52b,52b’,52b”,54a’,54a”,54b’,54b”),前述刻印手段含有容许雷射光束(509)偏转至刻印位置(52a,52a’,52a”,52b,52b’,52b”,54a’,54a”,54b’,54b”)之一者上之光学手段;及至少一个移送装置(2),其包括一用于传输要被刻印之支承(81)到雷射腔(59,59’,59”),或从雷射腔(59,59’,59”)移出已被刻印之支承(81)之移送动线(transfer path)。 |